10月20日,記者從山西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山西省閑置凋敝宅基地整治盤活利用試點工作方案》已于近日出臺。方案選取太原市晉源區、晉城市澤州縣、忻州市代縣、朔州市右玉縣為試點。山西省將探索多途徑整治盤活利用凋敝宅基地,以盤活農村閑置土地資產,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山西廳強調,試點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在政府引導基礎上,以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為前提,嚴禁強拆強建。
根據試點方案,整治工作將因地制宜,注重點面結合。盤活整治之前,試點地區要先對轄區內閑置凋敝宅基地調查摸底,涉及農村兩年以上的閑置凋敝宅基地,包括批準兩年未建設、農村勞動力轉移進城、戶籍農轉非等原因造成的閑置情形。調查方式將以行政村為單元,按自然村走訪座談,摸清閑置凋敝宅基地的權屬來源、閑置原因和面積等情況。
閑置凋敝宅基地分兩種途徑盤活利用,一是通過復耕復綠調整利用,“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對閑置凋敝宅基地進行復墾,達到土地復耕、生態復綠和消災除險的目標。通過復墾達到農用地管理條件的,新增耕地可用于落實耕地占補平衡。通過增減掛鉤方式調整利用產生的增減掛鉤節余指標可在本地區范圍有償交易,國家級貧困縣可在全省范圍內交易。二是通過招商引資就地建設。按照“宜建則建”要求,將閑置凋敝宅基地進行整治,經批準后調整為其他集體建設用地,或征收為國有建設用地,就地進行項目建設。
整治后的集體建設用地可采用入股、聯營等方式合作經營,征收的國有建設用地可采用出讓、租賃等方式,重點支持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移民搬遷等,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此外,山西省還將建立完善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激勵機制和宅基地收儲利用工作。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村民自愿,按照一戶一宅要求,利用有償調劑、有償收回等方式,引導農村閑置凋敝宅基地規范有序退出。同時對收回農戶的宅基地集中起來進行儲備、開發和復墾,整合盤活農村宅基地資源。(記者 邢云鵬 通訊員 郭鋒)
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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