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編制的《建筑物移動通信(5G)基礎設施建設標準》(下稱《標準》)正式發布,自2020年8月1日起實施。《標準》的發布標志著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將與水、電、氣、暖等市政基礎設施一樣成為建筑物的必備配套。
《標準》主要從四個方面對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提出要求并進行具體規范,一是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包括用地紅線內)應為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所需的移動通信機房、屋面和中間層設施、通信電源、通信管線和防雷與接地等配套基礎設施;二是要求移動通信基礎設施的建設應保障無線通信覆蓋質量,滿足多家基礎電信企業平等接入的需求,遵循共建共享原則,統籌考慮建設方案;三是要求建筑用地紅線范圍內的綠地、路燈桿及監控桿等公共設施,應根據需要用于移動通信基礎設施的設置;四是要求移動通信基礎設施建設應與建筑“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
轉自:工信部網站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7254。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