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已印發《關于開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示范縣(開發區)創建工作的通知》,對開展創建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示范縣(開發區)進行獎勵,連續3年考核優秀的獎勵500萬元。
山西省選擇一批經濟基礎較好、市場主體較多、產業門類較全、產業集群初具規模的縣(市、區)和開發區,開展創建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示范工作,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激活區域經濟活力,集聚生產要素支持,培育創建一批不同類型縣(開發區)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模式。
從哪些方面助力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內容包括: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從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從外延式擴張向內涵式增長轉變,從資源型經濟為主向“六新”發展、綠色發展轉變,從個體小型化向規模化轉變,從布局散亂型向集聚集群型轉變,從傳統產業為主向傳統產業與新興產業并重轉變,從管理粗放型向精益精細型管理轉變,從家族制管理為主向現代企業制度轉變,從點對點服務向平臺型服務轉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質量效益好、產業結構優、企業規模大、創新活力強、企業素質高、管理科學規范、市場競爭力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提升。同時,我省對創建縣(開發區)連續3年優秀的,經省政府同意后確定為“全省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示范縣(開發區)”。對獲得創建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示范縣(開發區)工作批復的縣(開發區),第二年考核優秀的,獎勵100萬元;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獎勵300萬元;連續三年考核優秀的,獎勵500萬元。(薛建英)
轉自: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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