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山西省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顯示,山西省實施多種人才鼓勵政策,發展相關產業。
山西省支持企業實施人才計劃,對引進培育技術、管理、市場和財務等優秀骨干人才的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給予補貼,骨干人才年薪在社會平均工資3倍 (含)以上的, 每人每年補貼1至3萬元;參加國內外高級培訓或派遣到國外合作企業工作進修的,給予50%的培訓費或進修費補貼,每人次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科研院所轉化職務發明成果收益給予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的現金獎勵,符合稅收政策相關規定的,可按50%計入科技人員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山西省將加大人才激勵力度,表彰和獎勵在集成電路和軟件領域作出杰出貢獻的高端人才,以及高水平工程師和研發設計人員。對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二等獎項目的第一完成單位,配套獎勵標準由1比1提高到1比10,分別給予300萬元、15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70%用于單位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30%獎勵主要完成人(研究團隊)。(何寶國)
轉自:太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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