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桂林市人民政府印發《桂林市招商引資激勵辦法》(下稱《激勵辦法》),總共20條,對招商引資項目、招商引資中介機構、承擔年度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全市各級政府和園區、招商引資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等給予激勵。
《激勵辦法》明確,獎勵的項目為先進制造業招商引資項目(含增資擴股項目),包括當年新引進區外境內總投資3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國(境)外合同外資500萬美元(含)以上項目。獎勵標準為項目當年實際到位資金的8%-12%。其中,對桂林市重點發展的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生態食品四大優勢產業以及戰略新興產業項目,按項目當年招商引資實際到位資金的10%給予項目業主一次性獎勵;屬世界500強、中國500強企業的投資項目給予12%一次性獎勵;其他先進制造業項目則給予8%一次性獎勵。值得一提的是,對項目投資建設期較長的、在建設期內形成固定資產的,還可以在3年內累計計算。上述單個項目獎勵資金最高達1000萬元。
轉自:中國企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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