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優化政策供給和政策落實,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公布的《關于繼續實施惠企政策促進經濟穩中求進的若干意見》要求,加大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支持力度,持續實施部分減費舉措。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浙江省政府在年初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去年全省“減稅減費減租減息減支”,中央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任務精準高效落實,全年為企業減負4800億元。(記者 岳德亮)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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