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式落地!廣州南沙鼓勵類產業企業所得稅稅率減至15%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11-02





      南沙鼓勵類產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由最高25%減至15%。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出臺《關于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明確,對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符合條件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日前,廣東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并提出貫徹落實意見,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正式落地。


      此前,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也已于7月底出臺。此次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落地,意味著《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下稱《南沙方案》)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均已落地落實。


      《通知》明確,對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符合條件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有哪些企業可以享受優惠政策?《通知》透露,享受本條優惠政策的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一是以《廣州南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2版)》(下稱《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60%以上;二是開展實質性經營。


      記者梳理《目錄》了解到,本項優惠政策涵蓋產業包括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信息技術、先進制造、生物醫藥、新能源與新材料、航運物流、現代服務業、金融業八大類140條產業目錄。


      如何核定實質性經營?《通知》規定,實質性運營是指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并對企業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優惠政策對總機構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的企業,僅就其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內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適用15%稅率;對總機構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以外的企業,僅就其設在南沙先行啟動區內符合本條規定條件的分支機構所得適用15%稅率。


      《通知》還規定,在南沙設立的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自2022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的,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8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13年。


      根據《目錄》,“高新技術重點行業”進一步細分為人工智能與集成電路、高端裝備、生命健康、節能環保等四小類、35條產業目錄。也就是說,屬于該35條優惠目錄且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同時適用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延長高新技術重點行業企業的虧損結轉年限等兩項優惠政策。


      轉自: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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