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進一步發揮地方金融機構作用、實施援企穩崗政策……近日,記者從太原市政府獲悉,太原下發《太原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意見》,推出十條措施,發揮中小微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
“十條措施”的具體內容為:
一是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爭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
二是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
三是進一步發揮地方金融機構作用。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爭取盡快放貸。
四是實施援企穩崗政策。養老保險方面,繼續執行《山西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相關政策從2019年5月起,企業養老保險費率降至16%。失業保險方面,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補貼標準按6個月的2018年下半年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年度平均參保職工人數實施補貼,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五是緩繳社會保險費。太原市參加社會保險的企業2020年一季度社會保險費可延遲繳納,之后視疫情情況再做調整。2020年1至3月應繳納的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可以延遲3個月補繳。
六是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自本意見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前兩個月房租免收、第三個月房租減半。國有、集體及享受過財政支持政策的小微企業創業載體,疫情期間應帶頭減免承租的小微企業房租。對疫情期間減免承租的中小微企業租金、管理費、物業費的創業基地,今后優先予以政策扶持。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
七是減免中小微企業稅費和延期繳納稅款。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由企業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申報。確有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八是加快兌現支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優惠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各責任部門和財政部門及時撥付技術改造、科技、雙創、人才等專項資金。建立資金審核綠色通道,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年度預算的補助資金,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
九是加大清欠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賬款力度。加大各級政府和大型國有企業清欠中小微企業賬款力度,嚴防形成新的拖欠。
十是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依法履職時,對中小微企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采取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糾正等方式,最大限度減少對中小微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轉自:山西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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