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勇儒環境律師:力做改革開放的社會科學家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8-12-04





    在英文中,“家”這個單詞就是個“的”字結構,這里講的,就是一個從事社會科學工作的人的故事。生于上世紀70年代的陳勇儒律師,與中國改革開放同齡,經過了40歲,這一代人已順勢成為中國的中堅力量。而他們的關切與投入,預示著中國的命運與未來。

    2002年,以一篇《論以德治國與以法治國的重要關系》征服當時中國最發達縣市地順德日報社社長、總編輯(深刻闡述了中華法系與英美、法德法系的不同和中華法系“敬神不如敬天、敬天不如敬德”的法哲學思想),陳勇儒律師開啟了他社會科學工作的歷程,先后在順德日報社經濟新聞中心擔任產經記者,該報社要聞新聞中心擔任政經記者、首席財經記者,南方日報社珠三角新聞中心政法記者、駐站站長,廣東威戈律師事務所以及廣東合邦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律師、合伙人律師,2012年加盟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成為該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正是在2012年,中國共產黨十八大召開,中國進入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時代,目標是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球化的時代,國家競爭、區域競爭本質上是制度競爭,中國正處于思考秩序重建問題的歷史時期。我國改革的深化和多元利益關系的不斷調整,對從法律和制度上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就是加強國家、民族的競爭力。法律制度、制度經濟,作為任何一個現代國家必須研究的一門社會科學,也由此進入發展的新時代。

    社會科學,篤行是關鍵。陳勇儒律師明白,“厚德載物”,年輕一代宜懂得《周易•系辭下》中的話:“智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

    陳勇儒律師選準環境制度與法律,立志從小處、實處、最需處做起,做一名合格的環境律師——經過30多年的發展,中國的經濟總量高速增長,但中國在用全國人民的生命健康代價來換取GDP、為全球制造價廉消費品,而全球地位卻并未得到應有的尊重與對待,國內生態環境、生態安全已到了慘不忍睹、岌岌可危的地步!環境制度的缺失、缺位、缺行,導致環境友好企業得不到更快發展,環境友好產業、技術得不到應有進步,在一定程度上中國經濟出現了雙輸甚至多輸的狀況,影響了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如何避免重蹈西方發達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轍、拉美國家“中等收入陷阱”問題,如何實現經濟發展與環保保護的“兩贏”、避免“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都落空,馬克思主義自然辯證法如何在社會主義中國落地,成為這一代人義不容辭應予思考、實踐的課題。

    “位卑不敢忘憂國”,陳勇儒律師經常宣貫——

    ——比如中美之間,國土面積相當,但美國人口數只有3.3億,且不能用于人類居住的沙漠、戈壁、高寒區域明顯少于中國,但中國人口達到14億,是美國的4倍多,人口密度太大,導致人均環境容量明顯弱于美國,美國資源豐富,至今是全球第一大油氣產國,由于地廣人稀,其污染防控壓力明顯小于中國、日本、印度等人口大國,中國不可東施效顰簡單照搬照抄那些地廣人稀的西方國家的作法;

    ——中國的生態環境問題不是起于近40年,也不是源于現當代,“現在植被稀少的黃土高原、渭河流域、太行山脈也曾是森林遍布、山清水秀,地宜耕植、水草便畜。由于毀林開荒、濫砍亂伐,這些地方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塔克拉瑪干沙漠的蔓延,湮沒了盛極一時的絲綢之路。河西走廊沙漠的拓展,毀壞了敦煌古城。科爾泌、毛烏素沙地和烏蘭布和沙漠的蠶食,侵占了富饒美麗的蒙古草原。樓蘭古城因屯墾開荒、盲目灌溉,導致孔雀河改道而衰落……”

    ——以廣東省為例,與日本比,廣東國土面積是日本的一半,但人口數量卻與日本國相當,廣東的人口密度是日本的兩倍,環境容量簡單推算只相當于日本的一半(尚未考慮日本全境為海島環境,納污能力強等因素),廣東只能比日本更加重視公害、重視環保。

    “知之愈明,則行之愈篤”。在生態文明新思想的指導下,在諸多創新改革人士的引導下,陳勇儒律師先后擔任全國政協法社委《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調研征詢專家成員,2017年環保部執法大檢查預審專家組成員,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立法后評估項目組專家成員,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立法后評估工作組成員,廣州市環保局2016年度規范性文件立法后廉潔性評估專家成員、2017年度組長,廣州巿發改委《廣州市碳普惠制管理暫行辦法》立法前評估專家成員,廣州市委市政府改革營商環境文件起草組成員,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非金融企業綠色債券融資工具發行操作指引》立法前評估專家成員,等。先后為央企中船工業集團下屬廣船國際、中集海運集團下屬深圳公司、廣州港集團、民企雅居樂集團下屬雅居樂固廢業務板塊、外企益海嘉里(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等世界500強企業,以及中國建設銀行廣州綠色金融分行、廣州市天河區環境保護局等單位,提供環保資產優化并購組合、環境法律風險管理、環保合規風險防范、綠色金融等類別的法治服務。

    2016年,陳律師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環境保護案件實例解析與辦案實用法規大全》一書,該書成為環境類法務人員的執業引導書籍之一,熱銷在京東、亞馬遜、天貓等圖書旗艦店。他的諸種努力,在一定程度上導引了環境法律制度改革實踐者的發展。目前,陳勇儒律師團隊正在疾書出版一本新書——《環境保護勝訴案例律師辦案實錄》,以其親自辦理的多個典型個案為對象,詳細記錄中國環境法治發展的末梢、細節。

    2018年,陳勇儒律師獲推當選為廣東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是該會常務理事中唯一的青年律師(45歲以下)。

    踏雪有痕,淳厚篤成。2016年,在盈科多位律師的協作下,陳勇儒、馮世峰律師團隊勇奪當年度廣東省律師協會和廣州市律師協會共辦的律師公益項目大賽第二名,項目就是環境公益組織法律制度公益項目,省市律師協會組織2.5萬元資金,團隊律師再奉獻出時間和環境法律專業知識與技能,幫助廣東省100余家環境公益組織依法發展。此舉為黨的報告提出的“推進社會治理創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做出了一個環境律師應有的綿薄貢獻。

    2017年,陳勇律師律師將其收到的一環境公益訴訟案中獲得的律師費一半、人民幣8萬元捐出,捐給廣東省環境保護基金會用于環境公益訴訟研究——該案是廣東省內首宗當地環境公益組織作原告的環境公益訴訟案,案名為北京自然之友、廣東省環境保護基金會訴南嶺森林公園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東陽光實業有限公司、廣東乳陽林業局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該案在一年內結案,登上了2017年6月的《人民法院報》,作為典型案例進行了約一萬字的分析,認為該案開創了環境損害賠償額上不封頂、不待損害評估鑒定而以生態環境修復效果為最終導向的司法快速解決機制。

    2017年,陳勇儒律師代理重慶兩江生態中心、廣東省環境保護基金會訴廣青金屬科技有限公司等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再次全國傳播,這起廣東省首宗涉海岸線生態環境保護的公益訴訟,以一審敗訴而聞名,但其典型意義正在逐步顯現。

    自工作以來,陳勇儒律師即以各種實際行為支持社會科學創新創建——自2005年以來,每年無償捐血200至400毫升,已累積捐全血4升多;捐獻約30萬元的資金和物資,在廣東湖南省石門商會和石門縣一中同學會的大力支持下,在家鄉之革命老區湖南省石門縣捐建縣振亞少年兒童圖書館,該館以當地革命烈士、單腿赴延安的陳振亞將軍(毛澤東次子毛岸青的岳父)之名命名,為當地教育、包括環境教育的基礎設施建設做出貢獻。

    陳勇儒律師在社會科學領域尤重“立言”,為改革開放發聲。在2014年,陳勇儒律師隨廣州市律師協會一行20人前往法德意三國考察西方律師制度,包括生態文明制度,回國后寫就《法治文明:西方之鑒,東方之師》一文,發表在《廣東律師》雜志。文中提出,西方法治文明也是一代又一代人根據時代發展的需求,擔當奮斗、甚至流血犧牲換來的,東方法治文明以西方歷史為鑒,定能創造出更加輝煌的法治文明,中華法系將成為世界新規則;環境氣候能源資源問題在西方由來已久,只要善資鑒借,中國生態文明將更加燦爛!

    陳勇儒撰寫的《芻議環境以集中管轄為基礎,優先試點環境行政公益訴訟》于2015年10月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環境公益訴訟研討會論文集中收錄,位列律師論文第二名;《論廣東完善綠色金融制度、調動金融資源加快發展環保產業的建議》于2015年12月在《環保公益》雜志發表,并報送廣東省環境保護廳作為廣東省制定《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的參考材料。

    古人云:“非知之難,行之惟難。”2018年,陳勇儒律師新任中共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黨委第二支部副書記。在忠誠落實“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全面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現代化改革大局上,他自勵自己,要不練虛功、不擺花架,敢于擔當、勇于挺身,扎實辦好辦精每個案件,不讓中國特色環境法治“掛空檔”!

          轉自:中國發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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