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1月15日訊日前,北京市朝陽區環保局發布朝環保罰字〔2017〕653號行政處罰公示,北京世紀長城機電設備租賃有限責任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被罰款5000元。
朝環保罰字〔2017〕65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市朝陽區環保局執法人員于2017年9月9日到北京市朝陽區鳥巢特洛伊劇場進行檢查發現,北京世紀長城機電設備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使用的一臺柴油發電機(品牌:卡特,型號:680-25D180AH,生產日期:2006年)在工作過程中有明顯可見煙度,煙度值超過林格曼1級。〔《在用非道路柴油機械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DB11/184-2013》規定:非道路用柴油機械在任何狀態下(含自由加速)均不應有明顯的可見煙度,都不超過林格曼1級。〕該公司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北京市朝陽區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北京世紀長城機電設備租賃有限責任公司處5000元罰款。
轉自:千龍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