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教育部、民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派出華東區督查組,對江蘇、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等七省(市)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督查組聽取了各省份匯報,進行了實地走訪,了解了當前工作進度,研判了治理工作形勢,對七省(市)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當前,江蘇省將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列入今年省常委工作要點和省政府“十大任務、百項重點工作”,省教育廳列為全廳重點工作,江蘇省結合省情,建立了省市縣聯動、多部門協同的工作機制,注重宣傳引導,制定《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新聞宣傳方案》。上海市以《規范培訓機構和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為指導,建立“二級政府三級管理”的管理體制和“部門聯動、市區聯動、區際聯動”的工作機制,按照“全覆蓋調研、分類治理規范、完善綜合執法”的要求,規范培訓機構和市場秩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福建省成立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小組,啟動內部摸底排查工作。江西省建立省級部署督查、市級統籌指導、縣級為主落實、部門協同實施的工作機制。山東省開展深入調查研究,密切研商部署,從校內校外兩方面著力,強化家校園合作、部門協作。浙江省加強領導,提高思想認識,發動媒體深入介入,召開了全省視頻會議進行全面部署。安徽省準確把握政策界限,突出治理重點,不搞“一刀切”,確保專項治理工作積極穩妥推進。
督查組充分肯定七省(市)工作成效,指出七省(市)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門要求,迅速啟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為切實抓好下一步工作,務求取得專項治理工作決定性勝利,督查組就壓實責任、找準措施、加快進度等提出明確要求:一是把握時序進度,積極推進,聚焦難點、破解難題,在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的過程中壓實各方責任、落實好各項工作。二是創新校外培訓機構監管方式,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規范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三是建立符合發展素質教育要求的評價制度,加強對培訓機構教材和教學內容的監管。四是引導學校和社會媒體等做好宣傳,緩解家長焦慮情緒。
七省(市)教育行政、民政、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同志參與了督查工作。中央媒體、教育媒體全程參與督查。(繆志聰)
轉自:中國教育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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