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育部15日聯合發布通知,下達2019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1565.3億元。兩部門還提出調整完善學生生活補助政策等多方面要求。
通知明確,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將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學生,以及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4類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納入生活補助范圍。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為年生均小學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國家基礎標準50%的比例核定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所需經費繼續由中央與地方財政統一按照5∶5的比例分擔。
兩部門要求瞄準突出問題和重點任務精準發力。各省級教育、財政部門在政策制定、項目布局和資金投入時,要在堅持既定的脫貧攻堅目標和現行扶貧標準的基礎上,采取超常規舉措,精準施策,最大限度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和建檔立卡等貧困人口傾斜,嚴禁違規提標擴面。在安排具體項目時,要同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進行核對,避免交叉重復。(記者 董碧娟)
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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