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市近日印發《湘潭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簡稱《措施》),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房住宅的,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公積金方面,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市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調整為60萬元;按國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高層次人才貸款最高限額可達80萬元。
《措施》明確,降低企業開發成本。分期繳納土地價款,可以自成交之日起1個月內繳至不低于50%,在12個月內全額繳清。調整項目資本金、預售資金和維修資金管理模式,項目資本金可以以保函形式或以預售資金替代,存量項目資本金提前一個節點申請解控,緩繳企業自持部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一步提高資金效率。
轉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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