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近期印發文件,要求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
從2018年起,選擇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項目進行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政府投資的機關辦公樓、學校、醫院、車站、港口、機場、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等公共建筑項目,具備條件的全部采用裝配式建造。
從2019年起,大幅度提高新建建筑部品部件的使用比例,建立符合海南地方特點的裝配式建筑技術、標準、質量和計價體系。到2020年,政府投資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會投資的、總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和總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或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業、辦公等公共建筑項目,具備條件的全部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
“到2022年,具備條件的新建建筑原則上全部采用裝配式進行建造。”海南省住建廳副廳長劉聯偉說。
考慮到海口及其周邊地區屬于相當于8度半高烈度抗震設防區,以及海南又屬于超強臺風多發地區,海南省提出,建立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審核把關機制,引進國內建筑業權威科研機構聯合組建海南裝配式建筑技術審核、實驗檢測工程技術中心,針對海南高地震烈度設防標準、超強臺風以及防水等影響裝配式建筑安全的關鍵因素進行技術攻關和審核把關。(記者 王存福)
轉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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