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金融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警惕借“保險客戶旅游”名義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提示》(以下簡稱《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選擇正規旅行社組織的旅游團出游,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風險提示》指出,近期,社會上出現通過虛假宣傳“保單客戶專享旅游補貼”“保險公司免費旅游”“保險理財客戶專享”等,誘導消費者參加不正規旅游團的現象,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嚴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
《風險提示》強調,借“保險客戶旅游”名義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套路及風險主要包括:主體資質虛假。一些不具備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無出境旅游經營許可的個人,利用消費者對保險公司的信任,謊稱保險公司組織旅游團。招徠吸引消費者參團后,未規范簽訂委托合同,違規委托他人或旅行社帶團。隨行服務人員資質不齊全、執業不規范。低價噱頭誘導。以“免費出游”“專屬福利”“專項補貼”等超低價格、零費用為噱頭吸引消費者。口頭承諾無額外花銷,實則刻意隱瞞費用詳情,不向消費者披露具體安排,中途隨意加價、變更行程。簽約流程違規。規避使用正規團隊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僅以口頭承諾、簡易協議、個人承諾書代替正式文本,合同要素缺失、權責模糊。行程暗藏陷阱。行程中通過道德綁架、言語威脅、人身侮辱等方式,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消費者購物。部分購物店假冒“免稅店”或景區景點,兜售價格虛高、品質不符的珠寶、保健品等商品,消費者可能被誘導購買高價低質商品,遭受經濟損失。
《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核實活動真實性,對于宣稱“保險客戶專享”“保單回饋出游”“保險客戶專屬福利”的旅游活動,請通過保險公司及分支機構官方客服熱線、官方APP或官方公告渠道核實活動真實性;選擇正規途徑參團,請確認旅行社具有合法經營資質,親自簽訂書面包價旅游合同,勿信“協議”等不規范文件;杜絕“貨不對板”,參加包價旅游活動前,請務必要求將行程單作為合同附件,且內容須細化至可量化、可核驗的標準;明確爭議解決,簽訂合同時,請確認合同明確約定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調解、訴訟或仲裁);筑牢安全防線,請勿參加含有未開發、無安全保障區域的行程。(記者 王躍躍)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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