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促進全域旅游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提出,城鄉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從事民宿等旅游經營。
這是中央又一次明確釋放發展民宿的利好政策,此前中央相關政策文件曾多次提出鼓勵發展民宿。各地民宿近年來也獲得長足發展,尤其是資源較好的地區,民宿成了當地農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徑。
然而,長期以來,民宿的規范化管理一直是個難題,尤其是在消防、特種行業監管等方面,很多民宿達不到國家相關要求,無法納入規范化監管。民宿業亟待突破瓶頸,擁抱發展機遇。
一號文件直指“痛點”
2018年伊始,中央一號文件發布,其中明確提到:“對利用閑置農房發展民宿、養老等項目,研究出臺消防、特種行業經營等領域便利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管理辦法。”
中央一號文件連續3年都提到要發展鄉村民宿,但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可謂直指“痛點”。
2017年8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發布,浙江省旅游局調研員吳健芬參與了該標準的制定。她說,民宿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興業態,與鄉村旅游相生相伴、互相促進,對于促進農民創業就業增收、統籌城鄉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出臺消防、特種行業經營等領域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管理辦法,有利于民宿產業的規范、長遠、健康發展。
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教授章藝持續關注民宿業發展,并參與了上述民宿標準的試評工作。她認為,針對民宿發展瓶頸問題,國家對相關部門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這將有利于破解長期存在的民宿合法性難題,促進民宿合法經營、規范發展。
北京飛越者戶外用品有限公司的部分業務涉及民宿業態,該公司CEO黃金生說,現在的民宿行業、露營地行業,嚴格意義上來說,無論從建筑形式、經營業態,還是經營形式上,更多的是在“打擦邊球”,嚴格按照現有的特種行業規定來看,大多數民宿都不符合規定。民宿經營者也想規范化發展,但因民宿的建筑、分布區域等特性,確實也很難達到行業準入標準。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頂層設計,為民宿規范發展指明了方向。
中國旅游研究院副研究員楊宏浩說,民宿規范化管理首先要解決消防安全檢查問題,消防安全過不了關,營業執照都無法辦理。按照一號文件,如果能解決或者針對民宿消防專門出臺一些便利政策的話,對于民宿發展將是非常好的促進政策。
據了解,2017年3月,《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出臺。此前,由于國家沒有針對民宿的專門消防技術標準,各地都是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消防審批。但民宿大多由村民自建住宅改造而成,受樓梯數量、樓梯寬度等限制,基本無法通過消防審批、取得特種行業許可。
各地積極創新實踐
近年來,在國家積極鼓勵民宿發展的大背景下,各地民宿發展可謂如火如荼、百花齊放,各地對民宿業監管也作了很多有益嘗試。尤其是浙江,率先出臺了《浙江省民宿(農家樂)治安消防管理暫行規定》,極大提升了當地民宿規范化發展程度,為民宿業騰飛插上了“翅膀”。
吳健芬親身經歷了浙江民宿規范化發展歷史,她介紹,2016年,浙江省公安廳制訂出臺了《浙江省民宿(農家樂)治安消防管理暫行規定》,解決了民宿(農家樂)消防安全準入門檻過高的問題,為合法經營提供了解決路徑。同時,浙江還再造審批流程,簡化特種行業許可證辦理程序。由于浙江民宿分布廣,有海島、山區、古鎮、鄉村等多樣形態,因此暫行規定還明確“各地可結合當地實際,適當放寬民宿規模界定標準,但應相應提高消防安全技術要求”,這為政策留下了彈性空間。截至目前,全省1.4萬多家民宿(農家樂)中,70%以上已依法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這從政策上破解了民宿合法經營難題。
黃金生評價說,對于包括民宿在內的非標住宿業態來說,安全問題不解決會給消費者帶來巨大的隱患,浙江省在民宿領域走在全國的前列,而浙江省相關部門正是看到了行業弊端,所以積極出臺行業的消防和安全管理規范。雖然還不夠完備,但至少已經讓民宿經營者有章可循,有利于新鮮事物成長。如此一來,這個行業才能吸引更多人投資,才能創造一個良好的消費氛圍。
實際上,不僅在浙江,其他地方也在民宿規范化發展方面作了很多創新實踐。
早在2015年4月,《深圳市大鵬新區民宿管理辦法(試行)》發布實施,對民宿發展采取“社區自治”監管模式,要求民宿設立之初,需要征得居民委員會和股份合作公司的同意,由股份合作公司與民宿經營者簽訂民宿經營責任協議,股份合作公司同時出具同意民宿經營證明文件。
2017年4月,安徽省黃山市公安局、住建委、旅游委聯合印發了《民宿業(農家樂)治安消防服務管理指導意見(試行)》,要求公安機關對民宿業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因地制宜,屬地管理,規范經營”的原則,指導、服務、監督經營場所落實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017年5月,廈門市政府辦公廳發布《廈門市民宿管理暫行辦法》,從民宿的范圍、民宿的條件、民宿的申辦方面進行了系統規范,在民宿申辦方面,民宿管理堅持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各區政府應確定一個工作部門或綜合協調機構統籌協調民宿管理相關工作。
楊宏浩認為,民宿發展雖然迅速,但監管確實是個問題。他通過調研發現,由于民宿形式多樣,有的確實在消防等方面做得不到位,所以當地政府部門對民宿監管采取謹慎態度。同時,有的地方也采取了一些靈活方式解決消防等問題。當前,各地對民宿監管的創新實踐具有積極意義,如果能從法規層面進一步完善,對民宿發展非常有意義。
業界建言共推發展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民宿發展也引起了相關代表、委員的關注。全國工商聯提交了《關于促進民宿健康發展的建議》提案,該提案指出,民宿發展首先存在合法經營問題。目前市場上大多數民宿長期處于灰色地帶,沒有營業執照、消防許可、特種行業許可、衛生許可等住宿業必備的證照。民宿屬于非標住宿,不像星級酒店那樣可以按標準去衡量和監管,存在管理混亂、衛生不佳等相應問題。提案建議,出臺國家層面的明確規定,對民宿進行法律界定。同時,建議由相關部門牽頭,聯合公安、消防等部門出臺獨立的監管標準,協力解決民宿合法、有序經營的問題。可考慮從民宿的實際經營出發,以獨立的監管方式、監管標準對民宿進行規范。
吳健芬建議,一方面是要加強立法立規,健全完善民宿安全監管機制建設。如國務院去年公開征求意見的《旅館業治安管理條例》,已經將民宿、農家樂納入旅館業范疇,并明確消防許可不再納入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的前置。另一方面是要加強部門協作,合力引導民宿產業有序健康發展。如浙江省在國家行業標準的基礎上,制定出臺浙江省《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的地方標準。同時,浙江省農辦、旅游局、公安廳等省級部門建立了常態協作互動機制,同調研同指導同會商同定策。
黃金生建議,從長遠看,民宿行業還應該從全國的層面出臺更多行業標準,如經營環境、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多部門聯手,先有標準,后嚴格管理。標準有了,政策法規完善了,這個行業才能真正迎來機遇。
楊宏浩建議,如果民宿要有大發展,除了消防,還有環保、衛生及其他安全問題也要規范化,未來國家還需要針對民宿出臺一套專門的規范。(記者 李志剛)
轉自:中國旅游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