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十大農業重點產業鏈建設,近日,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的通知》,保障農業產業用地,明確十大農業重點產業鏈用地可申請省級統籌,確保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用地。
通知明確,湖北省要強化農業產業用地保障。優先將農業產業化重點項目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安排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保障農村產業發展用地。支持產業用地指標,市縣統籌使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保障十大重點農業產業鏈發展用地,不足部分可申請省級統籌,確保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用地;在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過渡期內,重點幫扶縣每年安排600畝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專項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產業發展。
通知明確,保障產業鏈設施用地,可有條件使用永久基本農田。同時,湖北省將大力推進“畝產論英雄”,盤活存量用地、實施全域國土整治,既利用好存量建設用地指標,又新增用地指標,保障農業十大產業鏈發展用地。
轉自: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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