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作者:程國強 羅必良 郭曉明    時間:2014-05-14





      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探索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重要要求。實踐中,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需要不斷探索與創新。目前,一些地方已經涌現出不少經驗和做法,值得總結和借鑒


      隨著工業化與城鎮化深入推進、農村土地與勞動力快速流動,我國農業經營格局正在發生重大變化,農業發展不僅要面對“誰來種田”的現實問題,更要應對“種怎樣的田”和“怎樣種田”的深層難題。四川崇州經過近4年的探索實踐,初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為基礎,以農戶為核心主體,農業職業經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三位一體的“農業共營制”模式。這有可能是促進我國農業經營方式轉型的重要突破口,也昭示著我國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創新的重要方向。


      一



      崇州作為四川成都的農業大縣和糧食主產區,近年來農業發展面臨的問題和矛盾,基本上是全國的一個縮影。如2012年,該市常住人口67萬,其中農村勞動力36.95萬人,但外出務工人員高達73.40%。由于農村勞動力大規模外出流動,農業發展不僅要面對“誰來種田”的現實問題,更要應對“種怎樣的田”和“怎樣種田”的深層難題。


      針對這些問題,崇州進行了多種形式的探索。為了維護農業生產和農村發展的穩定,自2010年起,崇州開始進行新的試驗。經過4年多的探索試驗,崇州初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為基礎,以農戶為核心主體,農業職業經理人、土地股份合作社、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多元主體共同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其基本特征為:


      第一,創新培育機制,建立農業職業經理人隊伍。在現有農業經營格局下,單個農戶與社會化服務主體對接成本較高,亟待培育既能代表雙方利益又能協調雙方行為的中介主體——農業職業經理人。崇州抓住這一關鍵需求,采取多種措施推動培育農業職業經理人隊伍,其實踐表明,農業職業經理人有效解決了“誰來種田”和“科學種田”問題。與農戶家庭經營相比,由職業經理人經營的水稻種植平均每畝增產10%,約110斤以上,生產資料投入與機耕機收成本下降15%,約90元。目前,崇州已培養農業職業經理人1410人,其中有767人是通過競爭上崗的,初步建立起一支“有知識、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職業經理人隊伍。



      第二,尊重農民意愿。崇州市運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按照農戶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資折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土地規模經營。其中,農戶作為合作社社員,可直接參與理事會及監事會選舉、農業生產計劃安排、成本預算以及利益分配方案等決策過程,并承擔生產成本出資;理事會代表全體社員公開招聘農業職業經理人,同農業職業經理人簽訂經營合同;農業職業經理人提出具體生產計劃執行與預算方案、產量指標等,交由理事會組織的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后按照方案執行。合作社與職業經理人、農戶之間主要實行除本分紅的分配方式,即除去生產成本之后,剩余純收入按1:2:7比例分配,其中10%作為合作社的公積金、風險金和工作經費,20%作為農業職業經理人的傭金,70%用于農戶的土地入股分紅,形成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到目前為止,崇州市共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361個,入社土地面積21.33萬畝,入社農戶9.46萬戶,農業組織化程度達56.48%。


      第三,強化社會化服務,建立“一站式”服務超市。崇州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組建綜合性農業社會化服務公司,整合公益性農業服務資源和社會化農業服務資源,分片區建立農業服務超市,搭建農業技術咨詢、農業勞務、全程機械化、農資配送、田間運輸、糧食代烘代貯等“一站式”全程農業生產服務平臺。目前,崇州市已分片建立農業服務超市6個,服務面積達14.63萬余畝。



      崇州的探索,以培育農業職業經理人隊伍推進農業的專業化經營,以農戶為主體自愿自主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推進農業的規模化經營,以強化社會化服務推進農業的組織化經營,實現了多元主體的“共建、共營、共享、多贏”。


      第一,農業經營主體的“共建共營”。一是破解了當前土地細碎、經營分散難題,實現土地的集中連片和規模經營,有效解決“種怎樣的田”問題;二是土地經營的決策權控制在農戶手中,農戶共同進行生產經營決策與監督執行,確保耕地不撂荒;三是吸引一批外出青壯年返鄉創業,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和多樣化農業生產性服務群體,有效解決了“誰來種田”、“如何種田”以及科學種田的問題。


      第二,經營收益的“共營共享”。一是農戶在扣除生產成本之后能夠獲得70%的剩余純收入分紅;二是農業職業經理人享有超產部分20%的傭金、規模經營的政策性獎勵以及城市社保;三是土地股份合作社提取超產部分10%的公積金,享受相應的專項政策扶持,促進壯大集體經濟;四是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承接農業生產性服務的外包來獲得業務收入與服務規模經濟。此外,廣大農民能夠從對小規模分散經營的依附中解脫出來,務工勞動力由“短工”轉變為“長工”,2012年和2013年全市新增外出農民工分別達到11.78%和12.98%。


      第三,經營目標的“共營多贏”。探索保證了各個參與主體的權益,調動了各方面的積極性。其中,農民走出小農經濟,參與社會化分工,且仍然是農業經營決策的真正主體;合作社通過經營計劃與社員監督,規避了合作風險,提高了共同經營的穩定性與可持續性;職業經理人通過企業家經營與規模經營,實現創業增收;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專業化與生產性服務外包,實現農業從土地規模經營轉型為服務規模經營。與此同時,探索使耕地資源得到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使糧食生產能力得到加強、農民權益得到保障。


      綜合而言,崇州探索實踐從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目標出發,堅持和落實集體所有權、穩定和強化農戶承包權、放開和盤活土地經營權、保障和提升農業特別是糧食生產能力,形成“集體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經營、管住用途”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具有重要的改革創新意義,對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有重要啟示,值得深入研究。

    來源:經濟日報  程國強 羅必良 郭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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