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煙臺市農業農村局下發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三重”工作要求,組織開展煙臺市“菜籃子”示范基地(企業)認定工作,加強煙臺市“菜籃子”工程建設。符合要求的經營主體應于5月7日前向市農業農村局上報材料。
按照《煙臺市“菜籃子”示范基地(企業)認定與監測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申報煙臺市“菜籃子”示范基地(企業)的,蔬菜基地面積應在500畝以上。畜、禽、蛋、奶基地也有相應條件:生豬養殖年出欄1萬頭以上,肉禽養殖年出欄10萬只以上,蛋禽年產蛋200噸以上,奶牛存欄500頭以上;以海水養殖為主的面積在1500畝以上,工廠化養殖水體3000立方米以上。
申報煙臺市“菜籃子”示范基地(企業)的經營主體,應當具有明確的執行標準和可溯源的檔案信息管理,并具有基地(企業)環境的有效檢驗報告,擁有“三品一標”認證優先考慮;應建立有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基地(企業)設有農產品質量檢測室、配置必要的農產品質量檢測人員和產地檢測設施,或長期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基地(企業)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信息檔案。
《管理辦法》還規定了懲戒機制。產地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達不到產地環境要求,影響示范基地(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在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檢出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藥物或其他化學物質的;或一年內引發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累計3次樣品檢出國家限制使用的藥物、添加劑的;示范基地(企業)規模顯著減少,縮小規模超過30%以上;虛報或偽造供應本市市場產品數量;轉借、轉讓煙臺市“菜籃子”示范基地(企業)證書和標志的,一經核實,由市農業農村局取消煙臺市“菜籃子”示范基地(企業)資格,向社會通報,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將通報有關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煙臺市“菜籃子”示范基地(企業)是指本市企業在本市區域內經營管理,產品以供應本市市場為主,并經市農業農村局認定的,從事“菜籃子”產品(主要包括蔬菜、畜禽蛋奶、水產品等)生產、流通、加工的示范基地(企業)。
轉自:山東農業信息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7254。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