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召開全國農村金融服務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要從‘三農’發展的要求出發,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培育農村金融市場,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和政策支持力度,落實好差別化存款準備金制度,完善金融監管和風險防控機制。涉農金融機構要樹立普惠金融理念,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努力下‘沉’經營重心,不脫農、多惠農,不斷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能力和水平。”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強調,對“三農”的信貸只能增加、不能減少,重點投向糧食生產、現代農業、農業科技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家庭農場是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目前,我國家庭農場發展勢頭迅猛,這一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崛起,一方面增強了農業經營主體的力量,但也改變了農業經營主體的格局,甚至改變了人們對農業基本經營制度的認識,如何在我國農業轉型發展中使家庭農場與其他農業經營主體相協調,引導家庭農場健康發展,值得高度重視。今天,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院長黃祖輝做客本期“首席觀點”欄目,他認為,要推進我國家庭農場的健康發展,需建立和完善農業家庭經營的支撐體系,推進農業勞動力的進一步流動,保證金融支農的可持續性。
記者:當前,我國農業仍然以家庭經營為主,但由于經營規模普遍較小,并且經營者存在老齡化現象,因此,人們對農業家庭經營是否適合現代農業存在疑慮,缺乏信心。對此您怎么看?
黃祖輝:農業的家庭經營制度不僅適合傳統農業,而且也適合現代農業,但傳統農業的家庭經營與現代農業的家庭經營存在本質的區別,這種區別主要體現在家庭經營經營者的素質、家庭經營的經營規模以及與家庭經營密切相關的產業組織如合作社與服務體系的狀態。
對于農業的家庭經營制度,一是要堅持,二是要完善。堅持農業的家庭經營制度是因為家庭經營是最適合農業,尤其是最適合作為農業這一第一產業的基本經營制度,完善這一農業基本經營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堅持,兩者是辯證的統一。要堅持和完善農業的家庭經營制度,首先需要認識農業家庭經營制度的本質,它不是建立在雇傭勞動基礎上的經營組織,而是家庭自我管理、自我勞動的經營組織。實踐中,農業的家庭經營又表現為兼業化的家庭經營和非兼業化的家庭經營,加入合作社的家庭經營和不加入合作社的家庭經營,自給性的家庭經營和商品性的家庭經營。我國幅員遼闊,農業資源種類多樣,并且區域發展差異懸殊,多種類型的農業家庭經營在我國下階段的存在具有必然性。農業的家庭經營可以有多種表現形式,專業大戶、兼業農戶都屬于農業家庭經營的范疇。家庭農場只是農業家庭經營的一種類型。家庭農場與合作社的區別在于,家庭農場可以成為合作社的成員,合作社是農業家庭經營者可以是家庭農場主、專業大戶,也可以是兼業農戶的聯合。我們不能簡單地把家庭農場看成是種糧大戶或專業大戶的升級版,但他們有可能是最有條件轉變為家庭農場主的群體。因此,應對我國多樣化的農業家庭經營格局現象有個正確的認識和把握,絕不能因為我國目前農業家庭經營面臨的經營者年齡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經營規模比較小等問題,懷疑甚至否定農業的家庭經營制度。現實中這些問題或現象的存在并不是家庭經營制度本身的問題,其重要的原因與我國農業區域發展的不平衡,城鄉社保制度的不健全、農村土地制度的不完善、農業勞動力轉移的不徹底等有關,需要通過深化改革和轉型發展來解決,這實際上是堅持和完善農業家庭經營制度的基本前提。
記者:自從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發展家庭農場以來,家庭農場在全國各地發展迅速,不少地方政府紛紛出臺扶持政策,制定發展規劃,召開現場會,鼓勵家庭農場發展。這是否意味著中國農業都要向家庭農場轉變?
黃祖輝:應該說,政府重視發展家庭農場,是體現對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與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構的重視,初衷也是要堅持和完善農業的家庭經營制度,但這并不意味著中國農業都要向家庭農場轉變,而是表明,家庭農場也可以成為中國農業,尤其是現代農業的重要經營主體。今后,多種形式的農業經營主體并存的格局在中國依然會長期存在。然而,實踐中值得關注的是,這種政府主導推動發展的家庭農場存在著不少異化與偏差。一是把家庭農場簡單等同于農業的家庭經營。在國外,家庭農場確實是等同于家庭農業的。如美國的糧食類家庭農場,即使土地規模達到400-500公頃,但都是家庭自我經營和管理,不雇傭外來勞動,而據考察,我國最近發展起來的不少家庭農場,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家庭農場,而是雇傭勞動的農場,其本質已不是家庭農業,而是私人或合伙式的農場。兩者的治理結構完全不同。如果政府著力扶持這樣的家庭農場,是否有利于農業家庭經營這一基本制度的堅持與完善,就很值得商榷。二是把家庭農場與合作社相割裂。按理,農業的家庭經營和農業的合作經營是對孿生體,是互為依存的農業產業組織。在國外,幾乎所有的農業家庭經營者包括家庭農場主都是合作社的成員,但我國目前有不少的家庭農場卻是一個經過工商注冊的法人,與合作社是并列的法人關系,進而也就不會加入合作社,與合作社成了兩個利益主體,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農業經營主體與主體的關系,并且削弱了農業合作社的基礎,以致不少合作社的社長寧可辭掉社長職務,也要去興辦政府大力扶持的家庭農場。
此外,我國農業領域近年來還出現了不少冠名為“股份合作制”的農場和合作社,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但仔細觀察,存在不少混淆和異化,不少這類組織企業其實并非具有合作制的性質,也就是說,其成員農民與組織企業的關系并不存在合作制意義上的關系,而是一種雇傭的關系,這樣的組織企業實際上是一種股份制的農場或農業企業。
在我國,政府的運動式干預致使主體行為與組織的異化是有歷史教訓的,計劃經濟時期,主要是通過意識形態對經濟活動的運動式干預,致使主體行為與組織異化,如上世紀50年代我國農業生產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供銷合作社逐漸背離合作制的過程與歷史,至今令人記憶猶新。在現階段,需要警惕政府通過經濟手段和行政號召對經濟活動的運動式干預,致使主體行為與組織的異化現象。
記者:要推進我國家庭農場的健康發展,您認為應該關注哪幾個方面?
黃祖輝:農業部2014年發出的“關于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很具針對性,應作為我國現階段家庭農場健康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首先,要把握家庭農場基本特征。家庭農場經營者應該是農民或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是依靠家庭成員而不是雇工從事農業經營活動。家庭農場經營規模應該適度,與家庭成員的勞動生產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相適應,要注重比較效益基礎上的農業經營規模,推進多種類型的農業規模經營,使家庭農場的收入水平能與當地城鎮居民相當,實現較高的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農業家庭經營的支撐體系。也就是說,要通過建構支撐農業家庭經營的服務體系,形成高效的農業雙層經營體系,以克服農業家庭經營的局限性,尤其是農業的家庭經營在現代農業發展中對經營規模擴張、產業化經營和市場競爭等方面的局限性,基本的路徑是建構“三位一體”,也即產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的支撐家庭農業發展的服務體系。
再次,要推進農業勞動力的進一步流動,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的進一步改革,農業產業組織體系和農村社保制度的不斷完善,這是我國家庭農場發展的重要前提。總之,要科學引導家庭農場的健康發展,從區域經濟發展實際和不同農產品特性出發,避免運動化和政策過度干預,不追求形式和數量,重點在家庭農場發展的環境上下工夫,如在產業組織化,服務體系完善,土地制度改革,新型主體培育等方面下工夫,并出臺相應的政策和措施。
記者:日前,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于做好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您如何看待這一指導意見?金融如何更好地支持家庭農場的發展?
黃祖輝:長久以來資金短缺一直制約我國農業發展。相比于傳統的家庭小規模經營,家庭農場經營的資金供需矛盾卻顯得異常突出,主要表現在農業自身的弱質性決定其對金融資本的吸引力不夠,家庭農場經營對生產資料的采購以及基礎設施建設投入更大。對此央行《指導意見》的出臺適應了新形勢的發展要求,一方面能有效緩解種植大戶、農場主發展中遇到的資金瓶頸,更主要的在于為農業經營獲取金融資本創造了一個良好的政策環境,希望在人行的推動下,一系列地方性的對策措施也將適時出臺。
為更好地發揮金融對農業的支持作用,應把握以下幾點:開展農場金融立法工作,進一步規范農場金融機構行為;實現財政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做到財政與金融協同支農;完善金融支農風險預防機制及相關配套措施,保證金融支農的可持續性;從家庭農場自身的角度看,要規范財務管理,以減輕金融機構評級、授信、貸款以及監督的難度。
記者:在政策的扶持下,家庭農場的規模將達到何種程度?
黃祖輝:事實上,我國現階段大規模發展家庭農場的條件并不充分。首先,土地制度并不完善。建立在合約期限有限,并且主要是土地經營使用權流轉基礎上的土地規模經營,對于土地流轉雙方而言,仍然存在大量的不確定性,潛伏著明顯的利益沖突和投資風險。在歐美等一些發達國家,家庭農場主往往擁有土地的完整產權和經營權,他們可以對所經營的土地做個長遠規劃,比如水利基礎建設怎么搞、配套設施如何建等等,而在我國,目前所建的家庭農場,其經營的土地大部分是通過流轉而來的,轉租期最長的不過30年左右,短的只有2-3年。這就給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留下一個問題,即家庭農場主難以考慮長遠,難以大量投入資金。其次,農業服務體系并不完備。現代農業的經營體系是集約化、規模化、專業化的經營主體和產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的服務體系的有效結合,而我國目前的農業服務體系并不完備,家庭農場如果缺少或者不依賴這樣的服務體系的支撐,僅靠政府的扶持,既會扭曲與異化農業的基本經營制度,也很難得到可持續的發展。基于此,我認為,現階段政府對家庭農場的扶持與發展應持審慎態度,尤其不宜大力扶持那種名為家庭經營,實為雇傭經營的家庭農場,因為它既不利于我國農業基本經營制度的穩定與完善,也不適合現階段我國的國情,同時,與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基本特點也不相吻合。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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