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種業體制改革:欲破“小企業大市場”困局


    作者:宗禾    時間:2014-01-20





      種業是現代農業發展的“生命線”,是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深化種業體制改革提高創新能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在明確改革路徑、細化改革措施、增強可操作性上有新突破,被廣泛解讀為未來種業進入發展快軌的“助推劑”。

      加大公益性科研投入

      種業是農業生產的第一產業鏈。目前,世界絕大多數種子供應已被美、法、德等西方國家種業公司壟斷,國際種業對中國市場的控制力也在逐漸增加。在我國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中,科技“短板”十分明顯,種子產業發展也相對滯后。

      一些農業專家認為,育種科研投入不足是我國種子產業落后的基礎原因。國外一些大型種業公司研發投入已經占營業額的10%-15%,但我國種子科研投入總體水平還比較低。特別是高產優質、多抗廣適、適合機械化生產、設施化栽培的突破性農產品品種較少,難以滿足現代農業發展需求。同時,種質資源創新和育種技術研發等基礎性、公益性研究薄弱,科技服務嚴重不足。必須下決心把民族種業搞上去,抓緊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優良品種,讓農業插上科技的翅膀。

      此次《意見》最大的亮點在于從調整國家財政科研經費入手,通過加大基礎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加強種業相關學科建設,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點開展育種理論、共性技術、種質資源挖掘、育種材料創新等基礎性研究和常規作物育種等公益性研究,著力提升種業基礎性公益性服務能力和水平,夯實種業創新基礎。文件鼓勵種子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股份制研發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種子企業并購轉制為企業的科研機構。這就意味著,如果企業在其中唱主角,我國種子行業將改變“小企業大市場”的困局。

      國家財政的投入導向變化也為業內所關注。《意見》提出,國家財政逐步減少用于農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開展雜交玉米、雜交水稻、雜交油菜等育種的投入。專家認為,這幾種雜交作物市場化程度高、效益高,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有利于激勵種子企業加大商業化育種投入,形成基礎性公益性研究與商業化育種有序分工、密切配合的種業科技創新體系。《意見》還提出要加強國家良種重大科研攻關,先期在水稻、玉米、油菜、大豆、蔬菜等5類重點作物取得突破,加快實現新一輪品種更新換代。

      中國科學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仇煥廣表示,推動科研機構與種子企業之間的合作,將使其形成利益共同體,實現“育繁推一體化”。讓企業積極參與商業化育種,從而加快提升企業科研育種能力。

      加快科技體制改革

      2011年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現代農作物種業發展的意見》,對推進現代種業發展進行了全面部署。兩年多來,現代種業發展的政策支持體系已初步構建。但也遇到了一些深層次、體制性問題,特別是科研與生產脫節、創新主體錯位、育種資源人才流動不暢等問題。

      種企強則種業興。農業部副部長余欣榮說,《意見》突出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特別是在加快種業科技體制改革、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推動種業資源向企業流動、提升種業創新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舉措;在扶持種子企業發展、加強基礎性公益性服務、加快種子基地建設和強化種子市場監管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規定。

      要解決科技與生產兩張皮的問題,關鍵在于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必須做大做強種子企業。據統計,全國持證種子企業由兩年前8700多家減少到5707家,前50家企業種子營業收入的全國份額比兩年前提高5個百分點。2013年企業申請新品種500多件,連續兩年超過科研教學單位。盡管我國種子企業快速發展,自主研發能力增強,市場集中度逐步提升。但我國種企面臨缺人才、缺資源、缺技術等問題依然沒有根本改觀。從加快提升企業創新能力角度,《意見》提出了3大舉措:一是鼓勵企業加強研發投入,自主建立研發機構,鼓勵有實力的種子企業并購轉制為企業的科研機構,切實增強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二是要求確定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2015年底前與其所辦的種子企業實現“事企脫鉤”,目的是促進這些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成為產權明晰、管理科學的科技型企業;三是強化政策支持。新布局的國家和省部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種業產業化技術創新平臺,要優先向符合條件的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傾斜;發揮現代種業發展基金的引導作用,廣泛吸引社會、金融資本投入。

      促進資源向企業流動

      我國種業科技資源和人才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在育種方面普遍采用的是課題組制,選育規模小、低水平重復、育種效率低;而跨國公司普遍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以市場為導向,形成了科學設計、專業分工的商業化育種模式,大幅度提高了育種效率。面對國際種業育種機制、模式的變化,建設種業強國,必須深化我國種業科技體制改革,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創新體系。

      在余欣榮看來,“種業科技體制改革成功的關鍵,就是能否更加有效地發揮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現有人才、技術和資源優勢,種子企業能否盡快做大做強。”推進種業科技體制改革,不是不讓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員從事育種研究,而是鼓勵他們為企業育種、到企業育種,同時改變育種的機制和模式,提高育種效率。

      《意見》提出一系列針對性和操作性都很強的政策措施,促進人才、資源、技術依法有序向企業流動。一是通過推動確權交易,讓種業科研資源及成果“流”起來。二是通過強化合作交流,讓科研人員“動”起來。三是通過創新科研成果收入分配機制,讓科研人員依法“富”起來。四是通過完善機制和商業化育種機制,切實讓育種效率“高”起來。

    來源:中國財經報網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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