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穩妥做好2019年煤電規劃建設工作,近日,國家能源局發布2022年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的通知,按照適度有序的原則,分類指導各地納入國家電力建設規劃的省內自用煤電項目核準、建設工作。
根據國家能源局發布的通知,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的指標體系分為煤電裝機充裕度預警指標、資源約束指標、煤電建設經濟性預警指標。前兩項為約束性指標,最后一項為建議性指標。由于北京、西藏未來不發展煤電,因此不對其煤電規劃建設風險預警情況進行測算。
煤電裝機充裕度指標是預警機制中的重要指標,體現了當地煤電裝機、電力供應的冗余情況,基于2022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設備備用率分為紅色、橙色、綠色三個等級。結果顯示,2022年,黑龍江、吉林、內蒙古東部、山東、山西、甘肅、寧夏、新疆8個地區為紅色等級,遼寧、福建2個地區為橙色等級。
通知要求,上述地區要暫緩核準、暫緩新開工建設省內自用煤電項目(含燃煤自備機組),合理安排在建煤電項目的建設時序,原則上不新安排省內自用煤電項目投產,確有需要的,有序適度安排煤電應急調峰儲備電源。
其他綠色等級的地區表示2022年該地區電力供需基本平衡或有缺口、系統備用率適當或偏低。在優先利用清潔能源發電和外送電源項目等的前提下,可以按需有序核準、開工建設省內自用煤電項目。同等條件下,扶貧項目、民生熱電、煤電聯營、必要的電網支撐以及園區配套項目具有優先核準開工的資格。(本報記者)
轉自:中國煤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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