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攤販小餐飲大多因方便群眾日常生活、提供大量就業機會、傳承地方傳統特色食品,將作為一種社會形態長期存在。但是有些小攤販小餐飲由于生產經營條件簡陋、衛生狀況差以及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意識薄弱等原因,成為食品安全事故易發、多發、高發區。
為什么需要建立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制度?
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是食品安全監管的一件大事,對于規范食品安全監管行為,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傳承飲食文化、方便群眾生活、保障公眾飲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其中,在制定相關登記備案制度過程中,保證條例全面、正確地實施是一項重要任務。
目前,浙江省共登記備案的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有數萬家。
面對農村食品商家準入門檻低,無法對海量商家實行有效長期監管的困難,加強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安全監管不僅更為迫在眉睫,更是需要采取有效的監管方法,并在立法立規上下大力氣,進一步肅清外賣市場不安全、不衛生的弊端隱憂。因此建立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制度迫在眉睫,十分必要。
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發展現狀
近幾年,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消費方式日益多元化、休閑化。我國農村食品企業盡管發展速度快、入駐商戶多,但整個行業的歷史積淀薄,整體實力依然較弱。中國農村食品的市場規模近幾年一直以幾何級的速度在增長,但面對食品安全的考驗與要求,我國的農村食品卻略顯底氣不足。
為了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需要理順管理體制,建立職責明確、制度健全、運轉高效、風險可控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體系。全國各地相應出臺了對應的登記管理辦法。
其中2016年4月,上海浦東新區開始試點小餐飲備案制。針對50平方米以下經營蒸煮類、奶茶類等不產生油煙的小餐飲店,只要取得鄰里和物業等相關利益人同意,哪怕辦不出餐飲許可證,也可以申請備案證。
而相關省份,例如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區區政府廣泛聽取意見,并結合實際于2016年9月份在全市首家出臺《小餐飲備案管理制度(試行)》,對有固定、獨立的場所,從業人員較少、規模較小、條件簡單,尚未達到《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現場核查要求,現場制售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并提供就餐設施的各類小餐飲,包括小餐館、快餐店、小吃店、小飲品店、小農家樂等實行備案管理制度,變“重審批”為“重監督”。
江蘇省首先出臺上述登記管理制度的是泰州市,《泰州市食品攤販餐飲服務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后,該市將啟用《食品攤販餐飲服務備案證》,所有食品攤販業主必須先到各地食藥監局辦理備案。經營時,應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備案證明,做到“掛證經營”。該《辦法》的出臺在江蘇全省范圍內尚屬首例,這是該市被列為全國小餐飲整規試點地區后的一項創新舉措。
而具體的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內容包括記載編號、名稱、經營者、生產食品類別、生產場所、有效期、登記時間和登記機關等內容。編號由備案單位機關代字+坊+年份+序號等內容組成。之所以建立這樣的登記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管理,針對農村食品安全薄弱環節予以監督、抽查和管理達標。從而實現群眾“吃得放心、吃得健康”的根本目的。
如何完善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制度?
第一,制度統一,進一步明確相關管理部門分工。
之所以設立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制度,一方面就是要加強對于農村食品的監管,尤其是對小攤販小餐飲的監管,消除監管盲區。另一方面則需要明確權責,將監管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的職權變得更加明確,為相關管理部門進行管理的過程提供明確的法理依據,防止在管理過程中陷入“多頭管理變為無人管理”的誤區。政府食藥監和城管分工明確,才能按照相關制度對轄區內進行有效管理。
第二,制度既立,加強制度宣貫是制度落實行之有效之路。
應該對農村食品從業人員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相關食品管理部門需要加強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制度宣貫,從而促進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廣大群眾食品安全意識得到明顯提高,積極參與到制度落實的過程中,生產經營者積極參與備案,廣大消費者積極監督對應商家完成備案,形成對應的商民聯動。
第三,制度實施中,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制度應該成為農村食品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一部分,實現及時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功效。
在制度制定過程中,相關制定人員需要按照地區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地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手冊要求,在制度制定內容上體現食品安全相關應急措施和相關要求,使制度具備應急反應能力,及時有效控制事態發展能力,從而起到確保轄區內無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作用,成為農村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的一環。
第四,制度實施之后,需要對制度實施的效果予以評估和訂正。
一個制度本身就有其利和弊,加上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制度涉及的面非常廣,所要面對的問題也非常多,因此需要在動態實施的過程中對于制度的實施予以總結評估,對于不適用的制度條款予以及時訂正。面對食品監管過程中出現的新形勢新變化,予以總結和分析,確保農村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備案登記制度的實施能跟上時代、跟上形勢。例如相關小攤販小餐飲對于制度的不配合,需要制度制定者和執行者,從小攤販小餐飲經營者角度出發,研究對應的促進機制。
食品監管是一個長期持續性的工作,需要多方參與,多個部門聯合。只有齊心協力,才能守好食品安全這道關,才能筑牢食品安全的堤壩,才能讓老百姓對農村食品放心。(江蘇張家港市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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