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于做好2026年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或項目、軟件企業清單制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列入清單的企業在下一年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可自行判斷是否符合條件。如符合條件,在預繳申報時可先行享受優惠,年度匯算清繳時,如未被列入下一年度清單,按規定補繳稅款,依法不加收滯納金。申請享受《若干政策》第(一)、(三)、(六)、(七)條提及的稅收優惠政策,財關稅〔2021〕4號文提及的關稅優惠政策,以及《公告》提及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可于匯算清繳結束前,從信息填報系統中查詢是否列入清單。享受《若干政策》第(八)條優惠政策的,由企業所在地直屬海關告知相關企業。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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