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五部門8月27發布通知,《市內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從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屆時,各市內免稅店將按照《辦法》規范相關管理工作。
按照通知,在北京、上海、青島等地的6家市內免稅店和13家可轉型為市內免稅店的外匯商品免稅店,從2024年10月1日起適用《市內免稅店管理暫行辦法》。同時,根據通知,在廣州、成都、深圳等8個城市,各設立1家市內免稅店。
根據《辦法》,市內免稅店是指按規定設立在市內,向即將出境的旅客銷售免稅商品的商店。市內免稅店的銷售對象是指即將在60日內搭乘航空運輸工具或國際郵輪出境的旅客(包括但不限于中國籍旅客)。
市內免稅店主要銷售便于攜帶的消費品,鼓勵市內免稅店銷售國貨“潮品”,將具有自主品牌、有助于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特色產品納入經營范圍。
轉自:央視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