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國數字出版產業收入超1.7萬億元,超半數出版單位應用AIGC--
AI重構數字出版須守好版權底線
2024年,我國數字出版產業收入持續增長,整體收入規模達1.748萬億元,比上年增加8.07%;人工智能(AI)模型如雨后春筍般涌現,部分出版單位率先在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和AI大模型領域展開探索與實踐,涌現一批通用 AI模型、垂類出版 AI模型以及 AI工具……日前,第十五屆中國國際數字出版博覽會在河南鄭州舉行,會上發布的《2024-2025年中國數字出版產業發展年度報告》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在數字出版產業中,AIGC的突破性發展,催生了更大范圍、更深層次的出版變革,科技創新的發展潛力和賦能效應正在持續釋放。與此同時,涉及的版權保護問題也廣受關注。
AI技術催生出版新業態
AIGC的快速發展,給出版業帶來巨大變革。
“以 AI為代表的數字技術快速迭代,數字化進程正在深刻地改變出版業生產模式、出版格局。其中,出版生產模式正在經歷由人為為主經驗型生產,到以數據驅動的精細化生產,再向人機協同共創性生產演進。”中信出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陳煒在會上介紹,該公司上線“夸父AI”平臺,通過五個核心環節實現智能化協同生產,顯著壓縮了流程,提升了效率。比如,在應用前環節,智能系統將傳統3個月至6個月周期壓縮到2個月至3個月;在營銷環節,AI生成文案時間從3天到5天縮短到10分鐘。同時,該公司還重點推進 AI視覺設計提升工程,開發全流程設計系統、創意底圖文案系統,大幅提升設計效率及視覺表達質量。目前,公司三分之二的員工在日常工作中已經使用了“夸父 AI”平臺。策劃編輯借助 AI進行市場預測,提高選題命中率;文字編輯將技術審校交由 AI處理,集精力把控內容深度;而營銷編輯一個人即可以完成全鏈路內容生產。他相信,人機協作達到臨界點,編輯能力也將迎來跨越式發展。
在外研集團(外研社)黨委書記、董事長,外研社社長王芳看來,AI給出版業帶來了三重利好:首先,增效降本,篩選知識性敏感性內容、檢查格式標準化等工作讓 AI做,編輯有更多時間專注于創意決策;其次,精準運營,AI可以幫助建立起市場感知、選題決策、印制、決策閉環;最后,風險管控,AI可以迅速審讀合同中的風險條款,分析歷史銷售數據、支付習慣等指標,以降低經銷商壞賬率等,有效降低風險。目前,他們已為員工免費提供AIGC平臺,鼓勵員工充分提升數智素養。
此屆數博會還發布了《出版融合發展報告(2025)》,報告顯示,2025年,由10家中國智庫聯合開展的調研發現,現在出版單位已經普遍應用了 AI、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已經有54%的出版單位接入或應用 AIGC,其中,一大批正在研發出版語料庫、出版智能應用,出版垂類大模型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全程參與了《出版融合發展報告(2025)》編研工作,并負責技術賦能等章節的具體工作。高等教育出版社副總編輯張澤在會上表示,當前出版單位的 AIGC技術應用,主要圍繞三條技術路線:一是優化流程,提升效率,將 AI應用到出版生產經營過程中,提升選題策劃、內容生產、編輯加工、營銷推廣、客戶服務等環節的工作效率,促進人機協同的出版流程重塑;二是升級產品,提升服務,將 AIGC技術應用于產品創新中,升級產品功能,提升服務質量,AI已逐步成為出版融合產品和服務的標配,通過 AI增強產品功能,提高現有產品或服務的性能和易用性,提升用戶體驗;三是拓展領域創新業態,開展數據資產建設和運營,提供數據服務,或利用通用模型進行專業化內容訓練,建設垂類模型,建立數據及服務新型業態模型等,如中華書局、古聯公司與南京農業大學構建了覆蓋《四庫全書》等古籍的40億字語料庫,推出了“荀子”古籍大模型,能夠實現古籍智能標引、信息抽取、詩歌生成、高質量翻譯等功能。
“技術創新不僅是推動傳統出版產業轉型升級的關鍵動力,更是出版單位適應市場變化、進行業態融合創新的必由之路。出版單位必須深刻把握技術創新發展趨勢,從戰略層面認識技術對產業的推動作用,建立系統化的技術創新管理體系,構建靈活高效的技術組織體系,打造科學高效的技術評價體系,從而實現技術與出版業的深度融合,迎接出版業更加美好的未來。”張澤說。
加強合作化解版權風險
AI在為數字出版注入發展動能的同時,也帶來了版權爭議問題。華東師范大學近日發布的《AIGC技術對中國出版行業影響及應用情況調研報告》顯示,54.9%的受訪者關注到AIGC技術對出版業帶來的倫理挑戰和版權風險,認為大模型的訓練語料如果未經正式授權,會帶來法律邊界模糊、維權成本高、盜版成本低等一系列問題。出版行業需要通過建立標注、溯源、倫理三大標準,培育版權可控平臺,強化審核制度等行業共治來共同應對 AIGC技術帶來的挑戰。
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孫寶林在會上表示,AI訓練高質量數據多屬版權范疇,出版業積累的內容數據是優質訓練數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基于前期大量研究、全球調研和探索實踐,初步形成了以 DCI(數字版權唯一標識符)國家標準為引領、AI等新技術集成應用為支撐、以“客觀性記錄”為核心創新機制的 AI數據版權治理框架。同時,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積極推進 DCI體系4.0的探索實踐打造標準化、智能化、全球性的新型國家版權數智基礎設施,為解決方案落地筑牢底層基座。
“數字內容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 AIGC等技術發展下,構建數字內容治理框架,健全數字內容治理體系的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持續凸顯。”《2024-2025年中國數字出版產業發展年度報告》指出,傳統的內容生態治理方式與工具的局限性日益凸顯,亟待探索新的治理策略和技術方法,數字內容生態治理體系將加快建設。一方面,語料庫的建設是關鍵,語料質量將直接影響 AI模型的性能;另一方面,AI環境下數字內容審核流程將加快建立并持續優化,細化健全數字內容評價標準,從組織、制度、內容安全管理和數據安全管理等層面,數字內容審核與評價機制將不斷健全。(記者 侯偉)
轉自: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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