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印發《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2021年繼續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根據通知,2021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40元,達到每人每年320元。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制度銜接,充分發揮綜合保障功能。抓好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落實,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
通知明確,鞏固拓展醫保脫貧成果,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常態化保障平穩過渡。嚴格落實“四不摘”要求,保持醫療保障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分類落實好脫貧人口各項醫療保障待遇。
轉自: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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