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明確指出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均為欺詐騙保行為。
不少人認為,醫保個人賬戶的錢是自己的,怎么用是自己的事,如今沒病沒災,賬戶資金反正也是閑著,不如兌換成現金或日用品。
從醫療保障角度看,醫保卡“套現”,其實是今天花明天的錢,實在不可取。因為,醫保卡內的資金總額是有限的,如果把醫保卡里的錢按照比例折現或購物,一旦自己生病需要買藥,就只能自掏腰包按照原價購買,得不償失。
從法律層面看,這是一種違法行為。《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明確指出,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為欺詐騙保行為。可見,醫保卡“套現”,貪圖一時小利,只會便宜了不法藥販。特別是一些藥店參與醫保卡“套現”交易,涉嫌倒賣藥品,更應受到查處。
治理醫保卡“套現”,必須加強和完善監管工作。首先,有關部門應規范參保人門診就醫及刷卡購藥行為,跟蹤監管,發現醫保卡交易異常現象,應及時核查,并暫時凍結賬戶。其次,對現有醫保卡實行更新換代,社保卡將同時具備社保功能、金融功能,還有電子病歷記錄,社保管理部門及醫生,能及時查看持卡人就診及購藥記錄,可以避免醫保卡“套現”情況發生。此外,有關部門應會同公安部門,對參與醫保卡“套現”的個人、藥店及藥販子予以重點打擊,鏟除醫保卡“套現”的土壤。(作者:汪昌蓮)
轉自: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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