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種新型抗癌藥臨床應用須“守規矩”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9-04-26





      抗腫瘤藥主要解決三個問題,第一是“有藥用”,這涉及產業研發、藥監部門加快上市等工作;第二是“用得起藥”,涉及醫療保障;第三就是“用得好藥”,即規范合理應用。《指導原則》就是在前兩件事的基礎上,做好第三件事

      《指導原則》今后將不斷根據新情況形成動態調整、更新版本的機制,并將加強督導檢查。醫院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情況或將與醫療機構考核指標體系、醫療機構定級評審“掛鉤”


      近年來,抗癌新藥在我國上市的腳步日益加快,且隨著17種抗癌藥納入國家醫保等惠民新政落地,患者對藥物的可及性也越來越高。規范新抗癌藥的應用,納入國家監管部門的視野。

      昨天起至本月21日,為第25屆全國腫瘤防治宣傳周。記者獲悉,即日起,由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的我國首部《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簡稱《指導原則》)進入“普法期”,該原則涉及42種新型抗癌藥,將指導臨床規范、合理用藥,堅決打擊抗癌藥濫用。

      重點聚焦“用得好藥”

      規范抗腫瘤藥物的臨床應用


      腫瘤已成為威脅人民群眾健康的主要疾病。數據顯示,每年全國惡性腫瘤發病約392.9萬人,死亡約233.8萬人。這意味著,平均每天超過1萬人被確診為癌癥。

      “近年來,以小分子靶向藥物(靶向藥物)和大分子單克隆抗體類(免疫治療藥物)為代表的新型抗腫瘤藥物快速涌現。為規范抗腫瘤藥物的臨床合理應用,保障醫療安全,提高醫療質量,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制定了《指導原則》。”《指導原則》編寫專家之一、上海市胸科醫院腫瘤科主任、上海市肺部腫瘤臨床醫學中心主任陸舜告訴記者,《指導原則》提出的“新型抗腫瘤藥”主要指的是靶向藥物、免疫治療藥物。

      記者了解到,編寫《指導原則》是在去年5月1日我國正式實施抗腫瘤藥物零關稅這一重要政策背景下啟動的。黨的十九大以來,我國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諸如取消抗癌藥等部分藥品的進口關稅、調整抗癌藥品增值稅、啟動政府集中談價和醫保準入談判等。近三年來,抗腫瘤藥品在我國加速審批上市,患者對抗腫瘤藥品的可及性大大提高。

      陸舜介紹,抗腫瘤藥主要解決三個問題,第一是“有藥用”,這涉及產業研發、藥監部門加快上市等工作;第二是“用得起藥”,涉及醫療保障;第三就是“用得好藥”,即規范合理應用。《指導原則》就是在前兩件事的基礎上,做好第三件事。

      《指導原則》的編寫首次匯聚起國內的腫瘤診治名家,最終由我國肺癌診治名家吳一龍教授牽頭,組織全國腫瘤名家共同編制,并于去年9月22日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權威發布。《指導原則》涉及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結直腸癌、白血病等七類常見系統腫瘤、42種腫瘤藥,基本包括目前國內可及的各專科、各種新型抗癌藥物的規范化使用。

      權衡“救命”與“救急”

      對“特殊情況”作出規范


      據悉,《指導原則》對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設定了一些基本原則,包括“病理組織學確診后方可使用”“基因檢測后方可使用”“嚴格遵循適應癥用藥”“體現患者治療價值”“特殊情況下的藥物合理使用”“重視藥物相關性不良反應”等。

      比如,《指導原則》提出:對有明確靶點的藥物,須遵循基因檢測后方可使用的原則。據此,目前共有17種癌癥的20種新型藥物需要檢測,醫療機構、醫生個人不得在未做相關檢查的情況下盲目用藥。

      以肺癌為例,《指導原則》列出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馬來酸阿法替尼、奧希替尼、克唑替尼、塞瑞替尼、納武利尤單抗均為需要檢測靶點后才能使用抗癌藥物。

      考慮新藥上市及其適應癥范圍在國內外存在“時間差”現象,即一款抗癌藥在國外已經上市、但尚未在中國上市;或這款抗癌藥在國內上市了,但臨床適應癥僅針對部分肺癌,而在國外其臨床適應癥已擴大到乳腺癌、惡性黑色素瘤等其他癌種。因此,在“救命”與“救急”的權衡之間,《指導原則》提到了“特殊情況下的藥物合理使用”的內容,明確“特殊情況下抗腫瘤藥物使用采納根據”為其他國家或地區藥品說明書中已注明的用法、國際權威學協會或組織發布的診療規范與指南、國家級學協會發布的經國家衛生健康委認可的診療規范與指南。

      《指導原則》同時談到,“特殊情況下抗腫瘤藥物使用”僅限于三級醫院授權的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醫師,并且要充分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則、做好用藥監測和跟蹤觀察。

      今年,《指導原則》進入普法階段,將由專家牽頭,對醫療機構開展推廣科普。

      專家透露,《指導原則》今后將不斷根據新情況形成動態調整、更新版本的機制,并將加強督導檢查。醫院新型抗腫瘤藥物臨床應用情況或將與醫療機構考核指標體系、醫療機構定級評審“掛鉤”,“臨床應用情況公布和誡勉談話制度”等也在強化督導檢查結果的考慮之列。(記者 唐聞佳)


      轉自:文匯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7254。

    延伸閱讀

    • 世界最新抗癌藥中國也能造 上百萬元進口藥或被取代

      根據全國癌癥中心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癌癥新發病人數達429萬,死亡人數達281萬。目前,癌癥已成為我國居民的第一大死亡原因。隨著科技的發展,近年來許多新的癌癥治療藥物不斷涌現。特別可喜的是,近年來國內科研企...
      2017-04-28
    • 抗癌藥品關稅降低之后:國內上市藥企幾家歡喜幾家憂

      抗癌藥品關稅降低之后:國內上市藥企幾家歡喜幾家憂

         “一些市場熱銷的消費品,包括藥品,特別是群眾、患者急需的抗癌藥品,我們要較大幅度地降低進口稅率,對抗癌藥品力爭降到零稅率。”3月20日,李克強總理在會見采訪全國兩會的中外記者并回答記者提問時的一席話
      2018-03-22
    • 進口抗癌藥“零關稅”可為患者減負18億元

      進口抗癌藥“零關稅”可為患者減負18億元

       “一些市場熱銷的消費品,包括藥品,特別是群眾、患者急需的抗癌藥品,我們要較大幅度降低,降到零稅率。”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20日在回答中外記者提問時如是說,這引起了癌癥患者、醫生及藥企等各方面的關注。
      2018-03-27
    • 抗癌藥等28項進口關稅取消,5月1日起癌癥患者藥費負擔減輕

      抗癌藥等28項進口關稅取消,5月1日起癌癥患者藥費負擔減輕

      根據國務院第4次常務會議決定,日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印發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對部分藥品進口關稅進行調整。
      2018-04-24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