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周公示后,《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最終出臺。據了解,2019年版本的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不會再新增非處方藥品。
據介紹,對于非處方藥品,國際上普遍不予報銷,此次調整原則上不再新增。那么,對于現有醫保目錄內的非處方藥品,未來是否會被調出醫保目錄呢?
業內人士認為,現有醫保目錄內的非處方藥品調出的可能性較低。根據方案,調出醫保目錄的藥品主要有兩類,一是藥品目錄內原有的藥品,如已被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應予調出;二是經專家評審認為存在其他不符合醫保用藥要求和條件的,按程序調出。
調入分為常規準入和談判準入兩種方式,在滿足有效性、安全性等前提下,價格(費用)與藥品目錄內現有品種相當或較低的,可以通過常規方式納入目錄;價格較高或對醫保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應當通過談判方式準入。根據方案,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將在今年7月最終確定并公布,隨后進行藥品價格談判,預計今年9-10月將發布談判準入目錄。
談判準入是近年來醫保藥品目錄準入方式方面的一個重大創新,2017年和2018年,醫保部門通過談判方式在醫保藥品目錄中分別納入了36個和17個藥品。對于那些臨床價值高但價格昂貴或對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應當通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之后,由談判專家與企業談判形成雙方認可的全國統一的支付標準后再納入目錄范圍,以確保基金安全。此外,與上一輪調整相比,本輪調整評審程序增加了“醫保用藥咨詢調查”環節。
據了解,現行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是2017年版,2018年我國對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目錄進行了價格談判,談判后的價格與平均零售價相比,平均降幅達56.7%。(記者李孟)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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