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印發《關于配合做好進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檢測能力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要在綜合考慮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區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礎上,按程序將針對新冠病毒開展的核酸、抗體檢測項目和相關耗材納入省級醫保診療項目目錄,并同步確定支付條件。
《通知》指出,新冠病毒檢測試劑普遍開展公開掛網采購,鼓勵開展集中采購。公立醫療機構應從所在省份的省級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平臺陽光采購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鼓勵省級和統籌地區醫保部門積極探索開展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集中采購。(記者李紅梅)
轉自: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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