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我國首部流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正式頒布實施,這在中華民族治水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為貫徹實施國家“江河戰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五年來,在水利部統一部署下,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協同流域19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錨定“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總體要求,為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法治動能。
長江保護法共分九章96條,在制度方面設置了嚴格的法律規定,其中涉及水利部門的制度有28項。作為流域管理機構,長江委落實法律中關于流域管理機構的職責規定,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水生態環境持續向好。推動17條(個)母親河(湖)實現生態煥新;清理整治長江干流岸線涉嫌違法違規項目2441個,騰退長江岸線162公里;河湖庫“清四亂”實現常態化規范化,長江干流規模性非法采砂基本絕跡;2021年以來,長江流域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8.23萬平方公里,實現水土流失面積與強度“雙下降”;流域各地逐河湖、逐斷面、逐工程明確生態流量目標,2025年流域114個控制斷面生態流量達標率均值為98.49%。
科學用水管水提質增效。23條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已全部獲批,19.2萬個取用水工程的底數全面摸清,重要取水工程全部實現在線監測;18萬余家年用水量1萬立方米以上工業服務業單位納入計劃用水管理;“節水貸”融資服務、取水權交易改革有序推動,節水激勵與市場化機制持續優化。
水旱災害防御能力顯著提升。納入長江流域統一聯合調度的水工程增至132座(處),成功應對多輪流域性、區域性水旱災害;流域“全覆蓋”、風暴潮中心等重點基建項目、“三道防線”耦合貫通的雨水情監測預報體系等統籌推進,長江流域“天空地水工”立體監測網絡逐步構建,洪水有效預見期延長至3-7天,為科學防御水旱災害提供堅實支撐。(記者 汪子旭)
轉自: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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