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以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為代表的數字技術不斷涌現,快速向經濟社會各領域融合滲透。以數據為核心的數字化轉型已是大勢所趨。前不久召開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將“數據”列為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標志著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進入了新時代。
12月1日,在第四屆(2019)中國新金融高峰論壇上,多位業內人士就如何做好數據治理,更快、更好地推進數字化轉型發表了各自的見解。
中國人民銀行科技司司長李偉總結了數據治理存在的困境:第一,存在信息孤島,有數不能用,導致海量數據散落在眾多機構和信息系統中,形成一個個“數據煙囪”;第二,數據質量不高,有數不好用,給全局數據建模、分析、運用造成障礙,數據挖掘效果大打折扣;第三,融合應用困難,有數不會用,海量數據資源無法盤活,數據潛力得不到充分釋放;第四,治理體系缺失,有數不善用,由于法律法規尚不健全、數據治理體系還不完善、機構合規意識不足,過度采集數據、違規使用數據、非法交易數據等問題屢見不鮮
李偉表示,數據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確保數據安全應是始終恪守的底線。首先應在組織、機制和標準等方面加強統籌謀劃,其次,要根據統一的數據標準體系,建立全局數據模型和科學合理的數據架構。再者要遵循“用戶授權、最小夠用、全程防護”原則,充分評估潛在風險,把好安全關口,加強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嚴防用戶數據的泄露、篡改和濫用。
國家外匯管理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認為,在新型數字環境下,經營者在數字技術運用上更加專業、純熟,而消費者卻越發處于弱勢地位。首先,法律供給有待完善,其次,隨著電子化時代的到來,在應對基于數字平臺的侵權行為時,消費者不得不花錢從第三方公司處獲得法院認可的證據,這對消費者單體是極大的挑戰;再次,數字技術知識對于消費者存在壁壘。因此,在鼓勵創新的同時,政府和市場都應該給消費者提供更有效的保護機制。
中國銀保監會政策研究員巡視員葉燕斐提出,金融監管必須更好地適應金融機構數字轉型的需要。在堅守風險底線的前提下,要更有前瞻性、適應性、包容性,并合理延伸監管邊界。比如要根據金融機構和數字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業務關系,對其底層數據、算法模型等方面做延伸監管,甚至有可能做現場監管和一些必要的處罰等。
“風控是典型的創新性業務,創新的前提是守正,大數據行業的治理和規范有利于行業的發展。”同盾科技創始人、CEO蔣韜表示,同盾科技在風控行業里已磨煉超六年,希望通過機構之間部分、有效、最小原則化的數據共享,建立起智能誠信網絡實現聯防聯控,識別出偽造身份多頭借貸的網絡欺詐分子,從而提高欺詐成本。同時也期待中國版GDPR的出臺,為中國的大數據行業劃定底線。
就大數據在金融活動、服務實體經濟過程中的應用問題,中誠信征信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岳志崗談到,當前,國家層面和行業層面應構建數據形成、技術使用上的法律基本架構,形成信息的保障機制,同時構建一個適合普惠金融發展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一方面穩增長,一方面控風險。此外,還要注意控制杠桿的使用。
“對于金融行業而言,守正和創新是永恒的話題。”百融云創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張韶峰表示,“總體來講,我們是非常歡迎擁抱監管的,只有這樣我們的行為才有清晰的界定,才能讓有志于長遠做這個行業的從業者人持續穩定經營。” 在守正的大前提下,百融在科技方面大力投入,尤其是在人工智能、機器學習、大數據、區塊鏈等方面,幫助中國的信貸行業更加普惠,讓很多普通老百姓獲得金融服務。
談及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問題,火幣集團董事長、創始人兼CEO李林表示,目前區塊鏈技術的落地還需克服諸多阻礙。一是基礎設施有待完善,二是區塊鏈技術暫時只是政策驅動和非場景驅動,能夠將區塊鏈技術與實際場景融會貫通的人才不夠多。
對于區塊鏈技術可能會引發的風險,李林表示,區塊鏈只是一項技術,主要看用它來做什么。它可能會引發的風險主要有兩點:涉眾的金融風險和技術本身的安全風險。如果用它進行發幣融資那么很容易引發金融風險,如果用它來幫助企業提升效率,沒有太大風險,主要是技術本身的安全風險。另外詐騙和傳銷等行為的風險本身也不是因為區塊鏈產生的,很多是假借區塊鏈概念。實際上,任何新興的概念都會被利用而引發詐騙和傳銷風險。
李林認為,區塊鏈的監管更多的是指數字監管,數字監管和其他的金融產品的監管不太一樣,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不是單一一個國家監管的問題,更多的是全球的金融監管機構怎么聯合監管的問題;其次,如果從單一某一個國家和區域的監管來說,已經有比較成熟的經驗了,如日本、中國的香港,香港最近剛剛推出數字資產監管的具體條例,中國大陸的監管還要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
轉自: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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