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啟動2018年全國旅游市場秩序整治行動,此舉旨在進一步加大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力度,切實維護游客合法權益。按照進度,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將繼續在全國范圍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行動,聚焦行業頑疾,采取更加具體、更加精準的針對性措施,重點整治侵害游客合法權益的突出問題,推動優質旅游發展,不斷提升廣大游客的旅游獲得感和幸福感。
近年來,隨著國人旅游熱情不斷高漲,圍繞旅游產品和旅游市場衍生出的諸多問題一直不斷,尤其是每逢重大節假日,旅游市場便會多發諸如“零團費”旅游綁架強制消費所衍生出的導游辱罵游客等擾亂旅游市場秩序、侵害旅游者權益的突出問題和現象,實際上,為規范旅游市場,國家近年來已在不斷強化監管措施,試圖盡快建立起權責明確、執法有力、行為規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
然而,制度建立和機制的有效運行尚需循序漸進,但整治旅游市場不法行為卻刻不容緩,因此,此次文化和旅游部明確2018年繼續對全國旅游市場秩序開展整治行動,當屬明智之舉。實際上,今年春節假期和清明假期,各地旅游市場均表現出蓬勃發展的跡象,與此同時,個別地區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亦有所顯現。
對此,文化和旅游部已然采取了整治措施。今年1—3月,針對個別重點旅游地區相繼發生的導游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游客消費、“黑導”毆打游客等惡劣事件,文化和旅游部開展了以打擊強迫消費以及非法從事導游執業活動為重點的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圍繞導游(領隊)執業大檢查,嚴查“黑導”;嚴肅查處導游違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嚴懲“黑店”“黑社”“黑車”等三個方面內容開展整治行動。
在此期間,文化和旅游部先后派出5個督查組,分別赴湖南、重慶、安徽、江西、陜西等地,指導當地旅游主管部門扎實開展專項整治“利劍行動”,這是繼去年“四季行動”之后,旅游市場掀起的又一輪整治風暴。統計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各地共檢查旅游企業11253家,檢查旅游團隊2942個,檢查旅游客運車輛800臺次,檢查導游8596人次,立案172起,處罰導游及非法從業人員70人,罰款及沒收違法所得326.05萬元。
不難預料,隨著集中整治行動的開展,相關旅游市場涉“黑”人員和行為將得到極大程度的抑制,至少,不再可能頂風作案,一謀私利。而之所以旅游市場類似擾亂市場秩序的行徑屢禁難止,歸根結底仍與相關人員謀取私利有著本質聯系,而其背后,一方面折射出了相關旅游執法監管的制度性缺失,另一方面也從側面反映了包括導游、景區等旅游市場產品提供方的收入增長瓶頸問題。
對于強化旅游市場相關監管執法,需要強調的是,一系列強化監管的舉措都無法離開規范有效的法治環境,這一點對于旅游市場而言更顯重要。而寄望旅游市場規范有序,除了不斷通過完善旅游法律規范體系以完善法治環境外,還必須針對旅游市場存在的一系列頑疾“對癥下藥”。當前,“買團賣團”、不依法足額支付導游報酬的情形仍較普遍,回扣仍是部分導游的主要收入來源,導游合理的薪酬機制仍未形成,這就與“零負團費”形成惡性循環,催化并加劇了強制游客消費牟利的普遍存在。
應該說,對于正處于快速上升通道的中國旅游市場而言,實現科學、有序發展,一方面需要對既有旅游法律體系不斷完善、規范,比如及時修訂《旅行社條例》《導游人員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游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完善《旅游法》配套制度等;另一方面,確保旅游守法,強化法治力度必不可少,這其中持續不放松的整治行動正是可謂之策,據文化和旅游部介紹,下一步將持續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行動,繼續鎖定市場頑疾,針對“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消費、“一日游”亂象等突出問題,加大整治力度,不斷凈化旅游消費環境,彰顯旅游業的民生價值。
一方面是相關旅游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另一方面是從嚴整治的大力推進,如此一來,我國旅游市場定會在整治震懾與制度約束的同期推進中不斷得以規范,也唯有如此,才能逐漸建立起適用于我國國情的、良好的旅游法治環境,以更好地適應方興未艾的旅游產業,實現平穩快速發展的需要。(童彤)
原標題:規范旅游市場須整治震懾與制度約束并舉
轉自:中國經濟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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