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員王一博發微博稱自己的電話號碼被泄露,遭到粉絲瘋狂騷擾,并貼出電話來電記錄,引發公眾關注。明星藝人信息泄露已經不是第一次。記者調查發現,明星的各種個人信息在微博、微信、閑魚等渠道被明碼標價公開售賣,這些信息價格低廉,從幾塊錢到100元不等,500元能夠打包購買上百位明星的信息(8月5日《新京報》)。
售賣明星信息的“黃牛”無孔不入,從航班、酒店、通告到音樂游戲賬號、手機號、身份證號乃至戶籍,明星信息都被明碼標價出售。而且,明星的這些敏感信息價格非常低廉,身份證號兩元就可以買到,500元能夠打包購買上百位明星信息。顯然,對于部分忠實粉絲而言,花點小錢就能得到“愛豆”的信息,好安排接機時間,甚或制造“偶遇”機會,來個近距離接觸,豈不是太劃算了。
明星信息一般人拿不到,“黃牛”卻能夠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到大量明星信息,并分門別類對粉絲銷售,由此賺取高額非法利益,可見能力不簡單。據介紹,明星的個人信息往往來源于機票銷售代理、酒店等公共服務單位或者此類單位的網絡運營平臺,這些敏感信息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能隨意對外泄露,除非內外勾結。顯然,如果對信息來源進行追溯的話,就可以通過“黃牛”查到信息泄露源頭,揪出泄密的“內鬼”,堵住信息泄露的口子。
同時,應該認識到,不管買賣明星隱私信息的為何人,出于何種目的,這種行為都已經觸犯了相關法律法規,涉嫌侵犯明星的合法權益,屬于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應受到法律的處罰。按照我國刑法規定,出售或者提供明星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顯然,粉絲和“黃牛”都應注意,不要為了貪圖錢財、追星便利等,而觸碰法律,私自買賣明星隱私信息,以免因小失大,給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對于明星隱私信息的保護,需要采取更全面的監管,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將每一個環節都控制住,防范出現非法泄露、買賣行為。同時,要加大對明星隱私信息買賣的處罰力度,對違法者予以嚴厲懲罰,倒逼粉絲理性追星。
不僅明星信息被非法泄露、買賣,普通人也受到類似困擾。時下,公民個人隱私信息處于失控狀態,個人隱私在網上被非法“裸曬”,遭到犯罪分子的非法利用,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網絡時代給民眾帶來了便利,但信息安全問題不可忽視,需要監管部門加強管理,對信息數據的收集、使用進行嚴格限制,全力守好信息安全大門,保護民眾的隱私信息不被非法利用。
轉自: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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