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樂華七子專輯設銷量門檻 花式收割粉絲被指沒底線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18-12-12





      站在“中國偶像組合元年”的節點上,逐夢的年輕人正描繪出偶像行業新的畫像。


      一方面,《偶像練習生》、《創造101》的熱播推紅了大批青少年偶像,其背后資本方如樂華娛樂、麥銳娛樂、香蕉娛樂等紛紛浮出水面;同時,“優愛騰”三大視頻平臺相繼加碼,多部選秀節目正在醞釀中。


      另一方面,受制于時間與資金壓力,經紀公司與品牌商忙于“賺快錢”的模式,已引發粉絲諸多不滿。日前,樂華娛樂旗下由7位藝人組成的男子組合NEXT發布最新專輯,但歌曲MV的拍攝卻設置了消費門檻。


      按照該規則,公司為藝人拍攝MV的前提,是銷量達標。具體來看,以購買單曲的形式支持單個藝人拍攝MV的花費在454萬元。而鑒于組合內有7位成員,若粉絲各自為戰(以購買個人單曲的形式),則7人全部解鎖拍攝權的花費將超過3000萬元。對此,有不愿具名的粉絲向《證券日報》記者表達不滿,認為此舉“吃相十分難看”。


      “伸手”問粉絲要錢


      根據網易云音樂發布的宣傳文案顯示,NEXT組合在其第二張音樂專輯的預售階段, 同步推出了“MV拍攝解鎖”活動。


      該細則明確指出,組合或任意成員的單曲銷售總量達到227萬首,即所對應的團體單曲或成員單曲均可拍攝MV(購買專輯一張等于每首歌計數一首銷量);若團體或任一成員的單曲銷量總量均未達到227萬首,則為銷量排名第一的團體單曲或成員單曲拍攝MV。


      換言之,偶像所能獲得的待遇,完全取決于粉絲砸下的真金白銀。


      公開資料顯示,NEXT組合由朱正廷、范丞丞、黃明昊、畢雯珺、丁澤仁、李權哲、黃新淳等人組成,因參與《偶像練習生》而被粉絲所熟知。


      記者在網易云音樂平臺注意到,此次專輯由3首團歌及7首個人單曲組成,售價為17元/張,同時提供購買單一曲目的選擇,每首單曲售價2元。


      以此計算,若各家粉絲以購買單曲的形式合力達成“227萬首”的目標,則所需花費共計454萬元。但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規則,上述成績僅可解鎖組合團體單曲MV、及7人中銷量排名第一的成員的MV拍攝權。這對于諸多“唯粉”(只支持組合中一位成員)而言毫無意義。


      粉絲:跟搶有什么區別


      事實上,此番實質為圈錢的“MV解鎖”活動,已經觸發了諸多反彈情緒。在粉絲看來,發單曲、拍MV本就是公司的“分內之事”,現在卻變相綁架粉絲,變了質。


      “說白了就是讓我們眾籌MV,先不論拍攝質量,就從價格來說,什么樣的MV需要上百萬元?”有粉絲向記者抱怨,“這樣赤裸裸的明碼標價伸手向粉絲要錢,跟搶錢有什么兩樣”。


      根據往常的經驗,偶像發布新專輯后,相關后援會及粉絲團體將發起集資、打榜活動,這也是此前業內普遍認為NEXT組合這張專輯將售賣火爆的原因。但目前來看,部分粉絲為抵制過度營銷,已統一戰線。


      記者了解到,該“解鎖MV”活動自12月5日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截至12月11日13時其累計銷量不足90萬首,與既定的227萬的目標相去甚遠。


      同時,鑒于朱正廷、范丞丞、黃明昊等人氣成員此前已分別發布了個人專輯,截至12月11日,上述三人的個人專輯《The Winter Light》、《I’m Here》、《Hard Road》的銷量分別為255.1萬、215.1萬、194.6萬。而對應到此次的團體專輯中,三人的單曲售賣均未超過十萬首。


      “粉絲為偶像花錢是很普遍,但是經紀公司要有底線,我們也不傻”,有多位粉絲向記者表態稱,“這種時候如果不聯合抵制,妥協了就會有下一次,所以不能配合”。


      高速商業化受質疑


      隨著偶像經濟的全面爆發,類似的打榜活動正逐漸成為日常。


      往前回顧,《創造101》收官之際,其選手與某乳制品的代言合作就曾引發爭議,根據規則,其代言方式為各成員粉絲在京東購買相應數量的產品,在完成廠家設定的銷量目標后,對應成員才能成為品牌大使。


      同樣的情況發生在新晉男子組合Nine Percent身上,在此前與某香水品牌的合作過程中,品牌推出成員單人購買鏈接,并在官網按照銷量排名,銷量高的成員配以“笑臉”的表情,反之則被貼上“哭臉”,以刺激粉絲砸錢。


      種種規則之下,反映出的是粉絲被綁架的意愿。“感覺公司和品牌是在試探我們的底線”,上述粉絲認為,“花錢可以,營銷也可以,但是要有最起碼的尊重”。


      事實上,在業界看來,相較于傳統藝人,基于舞臺表演的“偶像”一職,具有更高頻的曝光率和更強大的粉絲粘性,因此擁有較好的變現能力。但青少年偶像在短期內被高速商業化的模式,并不合理。“在沒有作品傍身展示實力的背景下,一味要求粉絲買單,很難說是長久之計”。


      上述粉絲表示,相較于做營銷、撈快錢,更希望公司能專注于藝人的發展規劃,“多接點好的作品,做出點成績來,而不是天天想著賺粉絲的錢,最后成了‘快銷偶像’”。


      有業內人士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尚在起步期的國內偶像行業存在大量創業型公司,并未具備完整的運營能力。而隨著接下來更多選秀節目的出現,將有更多藝人、公司、資本涌入偶像產業,行業的運營模式及規范更亟需完善和明確。(陳煒)


      原標題:樂華七子專輯設銷量門檻 花式收割粉絲被指沒底線


      轉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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