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士林 上海交通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院長、首席專家、教授,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消費報告》負責人,教育部《中國都市化進程年度報告》負責人,華東師范大學江南文化研究院學術委員會委員。
當前,中國經濟正在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促進經濟增長有很多手段,消費升級是其中的一個重要抓手。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滿足人民過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須提供豐富的精神食糧。隨著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程的不斷加快,城鄉居民文化消費能力進一步增強,文化消費作為消費經濟的高級形態,已成為滿足人民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主要方式之一。
特別是,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激活和釋放文化需求,提高文化產品及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效率,以文化消費促進消費結構升級,培育形成經濟發展新動力,引領城市發展方式轉型,被提到了更加重要的戰略層面上。
在此大背景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作為在社會領域促消費的重要決策部署之一,它對于持續擴大及引導文化和旅游消費,以文化及旅游消費引領消費結構升級,進一步發揮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事實上,近年來國家層面已發布了多個鼓勵文化消費的文件,文化消費儼然成為“香餑餑”。為什么現在特別強調文化消費?這里我就相關話題和大家分享一下個人觀點。
■目前,全國共有45個文化消費試點城市,既突出了重點和主體,也照顧到不同的城市層級,比較客觀、全面地顯示出城市文化消費的總體情況與發展趨勢。經過兩年多來的探索,文化消費不僅迅速崛起為文化建設領域的“第三駕馬車”,而且與文化產業、公共文化形成了更加優化的文化生態圈
■要準確評估文化消費試點工作對相關國民經濟部門、行業的帶動和引領作用,充分認識文化消費在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良性循環中特有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在理論和實踐上,要堅決摒棄“重物質生產,輕精神生產”“重實體消費,輕文化消費”“重文化供給,輕文化需求”等傳統觀念和行為
對需求側不同程度的忽略,造成文化供需失衡與庫存增大
2018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總結推廣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經驗和有效模式”的要求。在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形勢下,實施兩年有余的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工作越來越值得深入總結和認真研究。
試點城市首次把“硬的城市建設”與“軟的文化建設”結合起來,經歷了一個不斷探索和更加自覺的歷程。2015年6月,原文化部和財政部曾聯合推出拉動城鄉居民文化消費試點項目。2016年4月,兩部再次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的通知》,在試點項目的基礎上把范圍擴展到全國。兩個月后,原文化部第一批第一次26個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名單公布。
由于符合新型城鎮化和文化強國建設融合發展的需要,大約8個月后,原文化部又公布了第一批第二次19個試點城市名單。目前,全國共有45個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其中,直轄市為4個,副省級城市為11個,地級市為29個,縣級市為1個,既突出了重點和主體,也照顧到不同的城市層級,比較客觀、全面地顯示出我國城市文化消費的總體情況與發展趨勢。
關于首批試點城市的意義,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認識:
一是具有戰略布局的重大意義。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會議明確指出,城市是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活動的中心,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同時,在后工業文明和消費社會的背景下,消費經濟和消費生活方式正成為推動城市發展的主要機制之一。借助文化消費和消費經濟的天然密切聯系,試點城市首次把文化建設融入城市發展和國民經濟的主戰場,為其深度參與國家現代化戰略開辟了重要的新通道。
二是具有結構優化的重要作用。
我國文化領域一向分為公共文化和文化產業兩大塊,各自的重心有所不同,前者發自“政府端”,后者落在“企業端”,但都可以劃歸到供給側的范圍。相應地,對另一端的需求側則存在不同程度的忽略,這是造成當下文化供需失衡、庫存不斷增大、市場缺乏活力的主要原因。
在試點城市工作開展以來,通過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積極引導居民形成良性文化消費習慣,各地不僅有效解決了一些公共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不平衡不協調問題,而且為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文化產業結構調整積累了不少成功經驗。
總體上看,經過兩年多來的探索和培育,文化消費不僅迅速崛起為文化建設領域的“第三駕馬車”,而且與文化產業、公共文化在不斷的協調協同中形成了更加優化的文化生態圈。
從這個角度來看,《關于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游消費潛力的意見》提出“在試點城市基礎上,擇優確定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并動態考核。推動試點城市、示范城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以及“到2022年,建設30個示范城市、100個試點城市,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娛樂支出占消費支出比例超過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兩位數以上增長”等目標,必將進一步促進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的可持續和高質量發展。
結合實際制定政策,提振人民群眾文化消費的能力和信心
回顧試點城市走過的道路,可以說圓滿實現了帶動旅游、住宿、餐飲、交通、電子商務等相關領域消費的目標。同時,很好地回答了“文化消費究竟能為國民經濟發展做什么”這個問題。
首先,試點城市取得不俗的經濟產出和效益,有力促進了文化市場的繁榮發展。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底,全國45個文化消費試點城市,累計吸引居民消費約6億人次,實現文化消費約1500億元,參與試點公共文化機構數量達8344家,參與試點企業、商戶數量31544家。一些文化基礎設施更優、文化消費環境更佳的試點城市更是直接嘗到了甜頭。
以“錢塘自古繁華”的浙江杭州為例,該市文創產業2017年實現增加值3041億元,同比增長19.0%,占GDP比重上升至24.2%。其中,數字內容產業實現增加值達1870億元。在一連串數字的背后,文化消費的拉動作用功不可沒。統計表明,杭州居民文化消費總額超過344.5億元,人均文化消費支出的增速高達13.1%。
在政治經濟學上,文化消費和文化產業對應于“消費”和“生產”,二者的良性循環對文化市場繁榮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和影響。通過做強文化消費這個過去的弱項和短板,試點城市有力地推進了文化產業擴大再生產和文化供給側改革,也極大地提升、提振了人民群眾文化消費的能力和信心。
其次,試點城市在政府引導培育上先行先試,探索形成了一批新政策和有效模式。
總體上看,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引導培育居民良好的文化消費習慣,試點城市結合實際制定政策,初步形成了一批可推廣的典型經驗。除了發放文化消費補貼卡、積分換優惠、舉辦文化惠民季等做法,很多試點城市還因地制宜地推出了“各有巧妙”的真招、實招。
例如,河南鄭州通過政府購買文化服務做大文化消費規模,河北廊坊通過普及文化藝術教育培養市民文化消費能力,甘肅蘭州鼓勵引導民營資本加大對演藝市場投入,湖北武漢支持圖書出版等各類文化企業進社區,浙江寧波實行高雅藝術演出政府補貼制度,天津武清深度開發沿線文化精品景區、景點,江蘇南京支持文化企業建立文化消費服務聯盟,山東青島扶持“專、精、特、新”小微文化企業,貴州遵義簡政放權促進民營文化企業發展,新疆烏魯木齊打造10分鐘文化圈,吉林長春實施文化品牌引領戰略,浙江杭州借助人工智能技術建立“文化消費誠信柜”和“無人值守書店”……
事實證明,這些舉措在培育文化消費新增長點上效果明顯,有力拓展了城市文化消費空間,并為其他非試點城市所借鑒和參照。
再次,試點城市注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協調,促進文化消費成為優化城市綜合功能的重要途徑。
長期以來普遍存在的“叫座不叫好”與“叫好不叫座”現象,是文化消費領域不平衡不協調問題的集中表現。由國家部委和地方政府主導的試點城市,在“加快構建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體制機制”上立場堅定、毫不含糊。同時,緊緊抓住“以消費促進文化供給側改革”的牛鼻子,從而較好地實現了“改變粗放文化生產和供給方式”與“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和捍衛國家文化安全”的協調發展,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和良好的社會效益。
例如,北京朝陽以推進公益性項目培育市民的文化消費習慣,河南鄭州實施擴大優秀文化產品有效供給項目,上海徐匯積極營造有利于各類所有制企業、公平提供消費產品和服務的市場環境,等等。這些探索致力于構建促進公共文化、文化產業、文化消費“三駕馬車”協同發展的新機制,有力引領文化建設與城市規劃、社會治理、消費升級、科技創新、軟實力建設形成發展合力,成為城市補短板、強功能、優品質的重要抓手。
以明確的市場信息、更高的精神要求來引領消費品質升級
2018年,全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回落1.2個百分點,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的增長率和占人均消費支出比重相比2017年增幅均有下降。在這一形勢下,認真研究試點城市的工作經驗和有效模式,對實現高質量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義。
在文化消費與文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關系上,要充分認識到消費端出現的問題,根子往往在供給端。研究顯示,通過供給側的提質升級,我國文化消費綜合指數持續走高,已由2013年的73.7增至82.2。隨著文化消費環境與水平的提高,居民文化消費表現出水漲船高的勢頭。特別是,以健康安全的文化消費產品來引導文化產業創新發展,探索和建構文化消費與文化產業、公共文化的協作協同機制,不僅可以有效解決文化領域內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矛盾,而且會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提供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在文化消費與消費經濟的關系上,要準確評估文化消費試點工作對相關國民經濟部門、行業的帶動和引領作用,充分認識文化消費在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良性循環中特有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在理論和實踐上,要堅決摒棄“重物質生產,輕精神生產”“重實體消費,輕文化消費”“重文化供給,輕文化需求”等傳統觀念和行為。
在后工業文明和消費社會的背景下,文化消費作為人類精神生產方式主要環節的地位進一步凸顯,直接構成人類社會生產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作為一種消費經濟形態,在文化消費中激活和釋放的文化需求,不僅可以催生各種新的產業和服務,同時也以明確的市場信息和更高的精神要求引領消費經濟品質升級。另一方面,作為一種精神生產方式,文化消費不僅是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產業,而且發揮著培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優秀中華傳統文化的重要作用。可以說,文化消費是消費經濟的明珠。發展文化消費,比發展一般的物質消費、服務消費有著更加重要和豐富的戰略意義。
在文化消費與城市建設的關系上,應以試點城市取得的工作經驗和有效模式為出發點,進一步研究文化消費與城市空間、人口、經濟、社會、管理、科技等要素的復雜交互關系,促進文化消費工作與發改、規劃、經信、國土、生態、能源、交通等部門更好地銜接與合作,促進文化消費這個黃金產業更好、更全面地融入城市發展與現代化進程之中。
2014年,《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首次提出“注重人文城市建設”,“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將“人文城市”列為新型城市的五大類型之一。文化消費城市既是一個城市科學的新概念,也是具有中國新型人文城市特點的一種重要現實形態。把文化消費城市提高到這樣的高度,不僅可以為文化消費、文化產業、公共文化協調發展提供支持平臺,也有助于推進文化消費城市深度融入國家新型城鎮化和城市現代化戰略之中。
展望未來,文化消費具有蓬勃生機和遠大前途。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布了《國務院關于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上半年,我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8.4%。其中,消費拉動經濟增長的“主引擎”作用更加凸顯,內需的貢獻率達到79.3%,供給體系優化對需求升級的促進作用進一步顯現。在此背景下,文化和旅游消費作為消費經濟的高端形態以及滿足人民群眾精神生活需要的主導產業,有必要把“引領消費經濟品質升級,引領人文城市優雅前行”作為未來發展目標,從而為城市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轉自:解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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