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有關精神,加大銀行業保險業支持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力度,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從銀行業保險業支持福建發揮對臺前沿區域優勢的角度,在推進兩岸銀行業保險業融合發展、深化閩臺金融業務合作,提升對臺金融服務質效、促進閩臺經貿人員往來,優化臺胞金融服務體驗、便利臺胞在閩生活,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等四方面共提出16條政策措施,對支持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促進兩岸經貿融合具有積極作用。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推動《措施》各項內容落地,進一步加強銀行業保險業支持海峽兩岸融合發展力度,助力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
轉自:金融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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