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善金融消保評價體系拓展金融服務消費增量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09-30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近日修訂印發了《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的范圍、要素、程序等進行調整與優化,將指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要求嵌入業務經營各環節、全流程,進一步健全完善行為監管制度體系,提升金融消費者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是金融監管的有力抓手,也是對金融機構消保工作的全面體檢。將督促金融機構及時整改,落實主體責任,有效回應消費者在金融服務領域的訴求和困難,從而利于提高金融機構消保工作質效。


      因此,構建一套標準統一、兼顧特色、動態調整的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體系,能夠督促金融機構對照監管要求檢視自身消保工作薄弱環節,充分發揮金融監管“指揮棒”作用,實現金融監管要求與消費者保護全覆蓋,提升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水平,營造良好金融消費環境,提高廣大金融消費者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一個健康、多元、可信的評價體系,能夠有效降低消費者與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增強金融機構消保工作針對性,為優質金融服務提供脫穎而出的機會,也為消費者的“避坑”提供可靠的指南。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體系,預示著金融監管風控關口前移,推動金融機構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內嵌到經營管理中,同時針對與互聯網平臺等第三方合作問題,明確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的主體責任。


      當消費者能從多個渠道、用多種標準去衡量一項服務時,其決策會更加從容和自信,消費的意愿和潛力才能被真正激發出來。此次辦法明確充分發揮“四級垂管”優勢,加大對基層金融機構消保工作質效的考察,提高一級分支機構評價得分權重。金融監管機關將按照年度消保監管評價方案,根據轄內金融機構類型、業務模式和規模、客戶受眾面等情況合理調整評價指標。這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更是對整個金融服務業的正向激勵。


      金融創新如何支撐消費從“恢復性增長”轉向“可持續擴張”,是當前貨幣政策如何發揮長效機制的一項重要課題。只有進一步健全完善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監管評價體系,指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要求嵌入業務經營各環節、全流程,才能為金融消費者提供更便捷、更有溫度的金融服務。一個活躍、多元的金融市場競爭環境,不僅能夠催生出更優質的金融服務和更豐富的消費選擇,更能有效拉動內需,為金融服務消費發展發現更多可能性,為未來的產業繁榮和消費活力提升打開更廣闊的空間。(吳學安)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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