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面推開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通知,國內各級各類公立醫院將于今年9月底前全部取消藥品加成。據媒體報道,在已經取消藥品加成的福建、湖南、四川等省,患者就醫負擔普遍減輕,但一些地方由于改革“單兵突進”,也出現了配套補償舉措不到位導致公立醫院“自掏腰包”填缺口、取消藥品加成導致低價藥“招標死”等現象。
取消加成藥,直接砍掉了醫院的藥品加成環節,藥品價格自然下降,能有效緩解“看病貴”的問題,在推行后,患者確實嘗到了藥品零加成的甜頭,這是患者的福音。然而,從實踐情況來看,效果并非如此簡單,患者的負擔是降下來了,但補償不到位,部分壓力轉嫁到了公立醫院上面,讓公立醫院壓力山大不說,一些低價藥又出現“中標死”,這等于一個毛病痊愈了,又出現了新的甚至是更嚴重的毛病。
當低價藥一藥難求,需要患者輾轉奔波尋找,藥品流通過程中可能就增加了不少環節,低價藥也會變成高價藥,患者依然是最大的受損方。一些地方嘗試通過提高醫療服務價格等渠道來補償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收入,這當然不失為一個方法。然而,提高醫療服務價格,也只能是適度提高,如果提高過多,這個錢最終還是由患者買單,結果成為一種壓力的轉嫁,零加成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筆者認為,藥品加成做減法,醫療投入就要做加法,需要各地政府部門成立專項資金來彌補取消藥品加成的缺口。同時既要對生產低價藥的廠家減免稅收或發放補貼,也要出臺機制,對中標而不生產藥品的廠家予以懲罰,這樣才能減少零加成所帶來的醫改陣痛,真正造福患者。(馮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