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旅游成為投資市場的藍海,眾多資本正紛紛進入,然而,有的地方都出現了外來資本把農民“擠出去”的現象。“如何帶動農民致富,是發展鄉村旅游的難點。”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張燦強說,與單純的景區建設不同,房屋、耕地等都是農民日常生產生活的重要組成,發展鄉村旅游要取之于民、惠之于民。
發展鄉村旅游,是通過農業產業化、特色化路徑實現旅游脫貧、旅游富民、實現小康的重要實踐,因而更要以保障農民持續增加收入、分享更多紅利為首要前提,既要避免農民主體邊緣化,又要防止農民權益旁落,通過更好地兼顧相關各方利益,使鄉村游模式走遠、走好。
首先,要確立農民在鄉村游商業開發中的“股東”地位,明確具體的分紅比例及保障辦法。農家房屋、耕地等資源原本是農民生產生活的基本保障,提供給商家發展鄉村旅游,實際上就是拿這些資源作為原始資本,參與鄉村旅游項目的建設,分享紅利既是應有的合法權益,也是保障和改善生活的必然要求。
其次,要重視農戶參與鄉村游項目開發、建設、決策、管理的主人翁角色和權利保障。農民最懂農業、農村,最清楚資源優勢在哪兒,善于依靠農民的智慧和力量有助于成功挖掘、利用鄉村資源,打造鄉村游特色,提高旅游致富的成功幾率。
再次,要注重加強對農民適應型技能的培訓和提升,使之最大限度地實現與新型經營主體的融合。鄉村游是農業經濟新業態,在很大程度上顛覆了傳統農業模式,農民傳統的勞作方式和技能顯然難以適應,因此必須接受與鄉村旅游項目要求相適應的技能培訓,找到合適就業、勞動崗位。這樣,增加收入、實現致富才不致淪為空談,進而有效規避“農家樂”成為“老板樂”的尷尬。(范子軍)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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