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多項減稅政策已于今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這其中包括,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符合這一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半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對于小微企業的發展來說,無疑是重大利好。
應當看到,在當下的中國,中小微企業已成為中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據2015年的數據顯示,我國小微企業GDP貢獻度為30%,提供了2.37億個就業崗位。進一步而言,中小微企業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60%左右,上繳稅收約為國家稅收總額的50%,提供了75%以上的城鎮就業崗位、60%以上的出口額,而且有量又有質。65%的專利、75%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新產品開發都由中小微企業完成。
然而,一直以來,融資難問題束縛著廣大中小微企業的發展。以貸款為例,大企業只要有銀行流水就能拿到,但中小微企業往往是不可能拿到貸款的。至于直接融資,小微企業更是可望而不可及。而只有減稅,對于中小微企業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放水養魚,可以讓企業得到真正的實惠。
而進一步為這些小微企業減稅,不僅大大提升了社會經濟的活力,也為小微企業開發新技術、投資新項目、擴大生產總量,拉動就業甚至提升GDP提供了實質性的幫助。畢竟與大企業相比,中小微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所面臨的困難無疑要多得多。
為中小微企業實施更多稅收減免的意義不容小覷。包括中小微企業在內的企業主體實則是市場經濟的生命體,只有自身健康成長才能承擔社會責任,為小微企業減稅有助于推動小微企業的發展。一則有利于激勵公眾投入“雙創”之中,解決更多的就業;二則企業發展壯大后,自然會繳更多的稅款,這是良性之策。可以預見的是,隨著減稅新政的實施,中小微企業將能夠在更為寬松的稅收環境下獲得發展,這將有助于大量有經營實力的優質中小微企業,尤其是中小微電商在未來快速崛起,同時還能為廣大“雙創”企業提供發展平臺。
減稅的積極意義無需過多贅述。當務之急是,盡快將此次給小微企業減稅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好,這也是檢驗各級政府是否真心實意服務企業的“試金石”。因此,減稅政策能否落實好,應納入各級政府的責任考核范圍。相關職能部門也必須建立督查制度、處罰制度。凡是不能認真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要追究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廣大小微企業也可以將政府對減稅政策的落實情況,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媒體等舉報,以社會監督促進政策的有效落實。(廖海金)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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