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表示,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五大任務之一——去杠桿已取得初步成效,企業杠桿率已開始下降。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的最新數據顯示,我國2016年末非金融企業杠桿率為166.3%,連續兩個季度環比下降或持平,這是我國非金融企業杠桿率在連續19個季度上升后首次改變上升趨勢。
這是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一方面表明中央政府在去杠桿上采取的措施到位,效果明顯;另一方面表明去杠桿作為經濟工作的中心環節,其方向是正確的,“一子落”激發“全盤活”的大好經濟局面即將來臨。
然而,我們絕不可因此沾沾自喜、滿足于現狀,更不可因此忘了降杠桿面臨的困難與壓力,否則將會使來之不易的降杠桿成效被消耗干凈,最終重蹈高杠桿覆轍,這絕非危言聳聽。因為目前我國企業降杠桿面臨的困難較大,總體杠桿率仍然高企。根據國際清算銀行(BIS)的最新數據,截至2016年末,我國總體杠桿率為257%,這么高的杠桿率將會使企業降杠桿受到的負面影響因素較多。同時,我國企業杠桿率過高的局面還未得到根本扭轉,不少企業還處在財務負擔重、債務風險高的困難境地;尤其是企業高杠桿率還首次處于下降狀態,基礎還很不牢固,稍微松勁或措施不到位,杠桿率就會有反彈的危險。
從當前來看,加大企業降杠桿的馬力可從四方面蓄積:其一,各級各類部門要堅定企業去杠桿的信心,把企業去杠桿置于關系到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敗和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的重要高度來抓,樹立大局意識,增強緊迫感、使命感和責任感,消除企業降杠桿的一切阻力,為企業降杠桿營造寬松的社會環境。
其二,選準企業去杠桿的方向,切實攻堅克難,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企業去杠桿巨大的推力。把國有企業降杠桿率作為重中之重。推動市場化債轉股進一步發揮綜合性作用,繼續完善并落實各領域支持政策,引導相關實施機構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方式篩選有發展前景的高負債企業實施債轉股,使債轉股成為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有力武器。以債轉股為契機推動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改革改組改制,加快完善現代治理結構,推動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促進企業實現股權多元化和治理結構的進一步完善;通過建立國有企業負債杠桿自我和外部約束機制,以體制機制控制國有企業杠桿率的上升。
其三,大膽積極探索僵尸企業債務的有效處置方式。中央政府及時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尤其要建立好僵尸企業出清的社保工作,做好兜底保障,切實破除僵尸企業僵而不死的各類障礙,推動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實現僵尸企業“安樂死”,以提高資源使用效率,降低國有企業整體債務水平,為國企輕裝上陣創造條件。
其四,對各類民營企業負債加大勸導或監督力度,讓其根據自身能力決定生產經營規模,避免盲目進行各類融資擴大經營生產而陷入到高杠桿債務漩渦,使中小微實體經濟陷入更加高成本運行的狀態,為實體經濟發展創造高效運行環境。(特約評論員 莫開偉)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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