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我國醞釀將以省為單位,開展抗癌藥專項集中采購,意在通過集中帶量采購,優化臨床用藥結構,在國家對抗癌藥降稅的基礎上,實現抗癌藥終端銷售價格明顯下降。
可以期待的是,在全國上下一致行動、以量換價等作用下,國內相關進口抗癌藥會有一個明顯的降幅,對減輕廣大病友、病友家庭經濟負擔,減輕醫保資金支付壓力等來說,無疑都是一個利好。但就減輕患者負擔來講,抗癌藥“零關稅”后集中招標采購、納入醫保,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等,也可顯著降低患者負擔,但顯然僅有這些舉措還不夠。因為“零關稅”對抗癌藥降費作用有限;集中招標采購、納入醫保如果進口價或報銷價基數大,個人照樣負擔不小,且對國家醫保基金形成壓力;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更直接效果是增加患者選擇權,并不意味著必然快速對患者降費。
以由瑞士諾華公司生產、被譽為“奇跡抗癌藥物”的格列衛(某同一型號)每盒售價(人民幣)為例,據媒體此前報道,在中國內地為23000元至25800元,近幾年內價格穩定鮮有降低。在美國為13600元,而在韓國則更低,僅為9720元。
之所以如此,一是進口時的藥價基數就已經過高,二是進口之后加價環節多且加價率較高。這與我國目前的藥品進口單線進口、獨家代理進口制度有著莫大的內在聯系。
目前我國已經實行藥品國家談判機制,可能破解壟斷定價高的問題。但需要關注的是,在此基礎上也要實行強制的平行進口藥品政策。即同一種藥品,如果在國家談判、集中招標采購的基礎上,還達不到理想價位、與其他外國同一藥價有較大偏差的,就要從藥價較低國家或地區進口,以最大限度擠壓國內同類藥價。
當然,造成外藥“天價”的因素還有不少,比如國內同類藥品的研發力度小、仿制藥生產滯后,患者缺乏選擇權等。
抗癌外藥降價,努力還在路上。破解“天價外藥”,零關稅、集中招標采購、國家談判、納入醫保、加快創新藥進口上市、仿制藥生產等等固然開了一個個降價減負的好頭,但卻不能止于此,更需有關方面從破解藥品進口單一代理制度和國內單一代理銷售制度等入手,破除國內相關外藥的實質壟斷經營問題、加速國內替代藥研制上市、仿制藥生產速度,以形成外藥經營的有效競爭局面。(鞠實)
轉自:中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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