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數年高速擴張后,歐洲清潔能源購電協議(PPA)市場正面臨前所未有的回調。布魯塞爾清潔能源聯盟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歐洲PPA簽署數量同比下降超過六成,合同容量較上年同期減少約四成。曾被視為歐洲可再生能源項目主要融資與消納渠道的PPA機制,如今在電價波動、融資收緊與監管不確定性疊加影響下陷入明顯低迷。
作為無補貼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關鍵支撐工具,PPA的急劇萎縮不僅反映出歐洲市場風險加劇,更給歐洲實現脫碳目標、維護能源安全與產業競爭力帶來挑戰。業內普遍認為,負電價頻發、電網瓶頸突出、審批周期過長等結構性問題正削弱歐洲市場信心,使企業PPA談判陷入停滯。面對融資難、風險高、收益不確定等現實約束,歐洲清潔能源PPA亟待深度調整。
市場降溫
據布魯塞爾清潔能源聯盟統計,歐洲目前約有60吉瓦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通過購電協議進行交易,其中太陽能裝機約25吉瓦,年交易電量達到130太瓦時,相當于德國全年用電量的近1/4。然而,自2024年下半年以來,市場交易活躍度明顯下滑。購電協議簽署量從去年的230筆銳減至約115筆,降幅超過一半。
針對市場交易量下滑現象,歐洲太陽能行業協會業務發展總監丹尼爾表示,這一變化并非企業減弱對可再生能源的承諾,而是多重外部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批發電價走低導致長期鎖價吸引力下降,市場波動加劇和融資成本上升使投資風險顯著提高,而成員國監管政策的不確定性進一步抬高了項目談判難度。
不過,丹尼爾同時指出,當前,歐洲市場仍存在大量未公開或私下協商的中小型協議,官方統計未能完全反映真實活躍度,但總體趨勢的收縮已不可忽視。
更深層的擔憂來自政策層面。PPA長期以來承擔著推動歐洲清潔電力規模化采購的重要角色,其活力減弱意味著無補貼可再生能源項目融資渠道受限。有觀點認為,若趨勢持續,部分項目可能重新依賴公共財政支持,這將增加歐盟成員國預算壓力,并削弱能源轉型的市場化動力。
盡管如此,丹尼爾認為,隨著電網接入條件改善、項目審批提速及跨境購電模式推進,歐洲PPA市場仍具復蘇潛力。政策層面應擴大風險分擔機制、完善擔保制度,為中小企業和開發商參與市場提供更穩定預期,以保障歐洲清潔能源轉型的可持續推進。
政策滯后
歐洲PPA市場的回調并非短期波動,而是深層結構性矛盾的集中顯現。阿姆斯特丹清潔能源分析平臺BBN研究顯示,歐洲正面臨電網建設滯后、項目審批遲緩以及負電價頻發等多重掣肘,這些問題疊加作用,正系統性削弱清潔能源項目的可行性與盈利能力。
目前,歐洲電網建設進度嚴重落后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實際需求。數百吉瓦的新建風電、光伏項目在獲得投資批準后,卻因電網接入延遲而長期擱置。物流運輸環節同樣面臨瓶頸,海上風電組件、變壓器等關鍵設備交付頻繁延誤,影響項目整體推進節奏。與此同時,歐盟成員國層面審批流程復雜、周期冗長,有26個歐盟成員國尚未完全落實《可再生能源指令》中關于加快審批的規定,部分項目從立項到獲批仍需數年。
電力市場價格的劇烈波動進一步加大了不確定性。近兩年,歐洲部分地區負電價出現頻率顯著上升,當電力市場價格持續低于零時,新建項目的融資難度驟增。買方不愿承擔長期固定價格風險,賣方則因缺乏價格確定性而無法獲得貸款支持,PPA談判因此陷入停滯。這種惡性循環導致部分開發商延后項目建設計劃,工業用電企業的脫碳進程也因此受阻。
BBN分析認為,PPA市場的收縮已對歐洲能源轉型鏈條產生連鎖影響。鋼鐵、水泥、化工等高耗能行業原本計劃通過PPA鎖定清潔電力,作為最經濟的脫碳路徑,如今不得不重新評估能源戰略。而相關物流、裝備制造行業則因可再生能源投資放緩而遭遇需求萎縮。盡管歐盟層面已啟動一系列應對舉措,如歐洲投資銀行推出5億歐元PPA擔保計劃、歐委會提出三方合同風險分擔機制等,但政策落地速度仍未與產業需求匹配。
模式需重塑
在市場深度調整的背景下,歐洲可再生能源PPA正從單一固定模式向混合化、靈活化方向演進。業內人士認為,傳統的固定價格PPA已難以適應高波動、高不確定性的市場環境,協議結構正趨于多元,需求側響應、儲能參與、跨時段匹配等新機制逐步被納入設計。
擁有多年實務經驗的DLA Piper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娜塔莎·盧瑟·瓊斯指出,目前,混合協議面臨的首要障礙是交易雙方對概念理解尚不充分。隨著系統靈活性要求提高,協議復雜度顯著提升。
這意味著,以往“發電多少賣多少”的邏輯正在被重構,未來PPA的核心是如何在發電量波動與用電曲線之間實現動態平衡。風光儲一體化的“混合PPA”因此成為市場探索方向之一。這類協議通常將風電、光伏與儲能系統打包簽約,通過儲能調節緩解發電側波動,提高供電穩定性。不過,該模式對交易雙方的理解與執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當前仍處于實踐初期。
不少企業的嘗試正在推動行業標準升級。谷歌等信息技術企業要求采用時間戳原產地保證機制,實現發電與用電15分鐘級別的精確匹配,而非僅滿足年度總量平衡。一些合同甚至明確要求供應商滿足95%的供電可靠性標準,以確保數據中心運行穩定。這一趨勢體現出企業購電需求從“量”向“質”的轉變,也促使市場加快創新步伐。
與此同時,針對負電價頻發的市場現實,行業也在積極探索風險共擔機制。部分協議已引入“視為發電量”條款,當市場電價轉負時,發電方暫停供電、買賣雙方按約分擔損失,從而降低單方風險并確保合同可持續性。(記者 董梓童)
轉自: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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