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資本市場出現了如財務造假、欺詐、虛假披露、資本無序擴張、內幕交易、“市值管理”等違法違規事件。站在經濟加速轉型走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時點,加強資本市場監管,加大對證券違法打擊力度刻不容緩。
中辦、國辦發布《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下簡稱《意見》),是中國資本市場歷史上第一次以中辦、國辦的名義聯合印發的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專門文件。《意見》以“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為指導方針,提出了兩個時間節點與階段目標,為此后完善證券監管工作提供了指導方針和基本原則。
從具體內容來看,《意見》涵蓋七個方面、二十七條的具體措施,提供了堅持法治、統籌協調、堅持“零容忍”要求、堅持底線思維等四方面的監管導向。
《意見》從資本市場基礎制度、行政法律制度、期貨市場監管執法制度、民事賠償制度、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制度、退市制度、資本市場法律域外適用制度、資本市場誠信建設制度、信用承諾制度等十五項制度改革出發,對資本市場制度基礎進行了系統性補充與完善,為進一步進行資本市場規范與有效監管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從協調工作機制、強化地方屬地責任、加強問責等方面加強了對行政干預、權利保護、執法干擾的監管力度;堅持將“零容忍”方針落實到底,分類監管、精準打擊,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監管大局,持續凈化市場生態。
兩個階段目標與三項具體措施
《意見》提出兩個階段目標——到2022年,“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執法司法體制和協調配合機制初步建立”“重大違法犯罪案件多發頻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等;到2025年,“證券執法司法透明度、規范性和公信力顯著提升”“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高效順暢”“崇法守信、規范透明、開放包容的良好資本市場生態全面形成”等。表明了監管當局加強證券違法行為監管、查處與懲戒力度的決心。
《意見》就完善資本市場違法犯罪法律責任制度體系、建立健全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強化重大證券違法犯罪案件懲治和重點領域執法、進一步加強跨境監管執法司法協作、著力提升證券執法司法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加強資本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組織保障和監督問責等七個方面規定了二十七項措施。包括了完善資本市場法律制度體系建設、健全執法合作與協同機制、強化重大案件和重點領域執法力度等三個方向的具體措施。
一是完善資本市場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意見》在立法機制、行政法律制度、民事賠償制度、刑事懲戒力度等方面進行了完善。提高了證券領域立法效率,修改有關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完善相關刑事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加快制定修訂上市公司、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新三板市場監督管理條例、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實施辦法等配套法規制度;加快制定期貨法,補齊期貨市場監管執法制度短板;修改司法解釋,取消民事賠償訴訟的前置程序;開展證券仲裁制度試點;推進退市制度改革,強化市場約束機制,健全上市公司優勝劣汰良性循環機制;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資本市場誠信檔案,強化資本市場誠信監管;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資本市場誠信檔案,全面記錄資本市場參與主體誠信信息;健全誠信信息共享機制,加大信息歸集、查詢、公示力度;將相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形成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資本市場誠信建設格局。
二是健全執法合作與協同機制。建立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協調工作機制,推進重要規則制定,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完善證券案件偵查、檢察、審判環節的體制機制。進一步發揮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派駐中國證監會的體制優勢,完善行政刑事執法協作機制,優化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編制資源配置,加強一線偵查力量建設;在檢察機關內部組建金融犯罪辦案團隊,探索在中國證監會建立派駐檢察的工作機制;加強北京、深圳等證券交易場所所在地金融審判工作力量建設,探索統籌證券期貨領域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管轄和審理,落實由中級法院和同級檢察院辦理證券犯罪第一審案件的級別管轄。在執法司法過程中,需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工作協同,落實工作責任,加強輿論引導,向市場明確傳遞零容忍信號;加強監督問責,全面從嚴治黨、解決落實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要求,執法司法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協同推進風險處置和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
三是強化重大案件和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堅持分類監管、精準打擊,重點關注大案要案及非法證券活動、債券市場、私募市場、跨境監管四個重點領域,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欺詐發行、虛假陳述、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以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重大違法案件,加大對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控人、違法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等的追責力度。加強債券市場統一執法,加大對私募領域非法集資、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侵占或挪用基金財產等行為的刑事打擊力度;聚焦數據安全、跨境數據流動、涉密信息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壓實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中概股監管,做好中概股公司風險及突發情況應對,修改國務院關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明確境內行業主管和監管部門職責,加強跨部門監管協同。
未來證券監管及處罰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意見》從全局性視角,綜合多部門力量,加強統一、協同監管,全方位、立體化地打擊證券違法活動。力度空前,布局長遠。從制度目標、配套制度、執法司法體制機制協同等方面統籌協調,將有力促進良好資本市場生態的全面形成。未來證券監管將更加嚴格,監管及處罰力度將進一步加大。
《意見》規定在從嚴打擊資本市場違法活動的同時確保市場自由度,不干預資本市場從業者依法合規經營的整體方向,強化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和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體制機制建設,表明從嚴打擊工作將常態化存續,且打擊力度很大、不局限范圍。
一是金融監管、公安、法院等部門在加強屬地監管、提高打擊非法證券活動力度、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等工作中通過統籌協同,合理進行職責分配,探索創新模式,提高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加強行政處置與司法審判工作銜接。
二是《意見》明確了從嚴打擊的主要目標、具體行為、重點人員,規定了緩刑的嚴格適用條件,提高了大案要案查處質量和效率。
三是場外配資、債權發行審查、信息披露、私募領域的資金侵占、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將被重點關注,反映了監管對于市場的敏銳度,預期將優化監管協作機制,加強打擊力度。
四是跨境監管方面,將加強相關數據、信息的披露,并對中概股進行持續性關注,推動涉外法律的互認與可能進行境外執法的探索,需提高對平臺企業的監管穿透水平,制定監管標準,加強國家和居民信息安全和權益保障。
五是監管手段方面,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使用將有利于違法行為的及時發現,代表人制度、舉報獎勵制度的建立會激發市場監管的自主性。
建立健康、可持續的資本市場秩序
金融以信用為核心,離開了誠信與法治,資本市場也就偏離了金融的初心,其促進科技、資本和實體經濟高水平循環的樞紐功能也就無法充分發揮。
隨著注冊制的推行,加強資本市場法律制度建設,強化市場制度約束,完善退市機制,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提高違法犯罪成本,建立投資者保護機制,有利于推動“零容忍”長效機制的加速形成,切實凈化市場生態,并將長期在維護資本市場“三公”秩序和保障投資者的權益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證券監管也需要市場參與主體主動擁抱監管,加強風險意識,實時進行知識更新,履行職責,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并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饋與舉報機制,共同建立健康、可持續的資本市場秩序。
轉自: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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