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與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34330-2025)(以下簡稱《通則2025》),自2026年3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34330-2017)(以下簡稱《通則2017》)廢止。
《通則2025》是對《通則2017》的首次重大修訂,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助力“雙碳”目標實現、推動“無廢城市”建設的關鍵支撐。
新業態催生新標準
固體廢物準確鑒別是落實分類管理、推進資源化利用、實施污染防控的首要前提和法律基礎。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產業結構持續優化,新業態、新物質不斷涌現,固體廢物的產生來源、物質屬性和利用處置方式日趨復雜。
《通則2017》雖然明確固體廢物判別規則,對保障固體廢物鑒別的一致性和公正性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新業態、新材料不斷涌現已難以適應當前形勢發展要求,特別是在再生資源利用、副產品認定等方面,修訂勢在必行。
本次修訂是對固體廢物管理實踐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和新業態的系統性回應,主要基于三大現實挑戰:企業副產物的性質判定需求與監管偏差并存、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產物的環境安全問題凸顯、新業態發展帶來新的管理課題。
針對上述挑戰,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一方面,固體廢物環境管理逐步規范,企業副產物的屬性鑒別需求越來越大,但部分副產物的屬性判定存在偏差,甚至存在以“副產品”名義非法轉移固體廢物現象。另一方面,利用固體廢物生產的產物安全性問題逐步凸顯,部分產物的有害物質缺乏控制,導致后續使用過程產生較大環境風險,需要進一步明確固體廢物向產品的轉化條件。同時,我國保稅維修、保稅再制造等新業態快速發展,帶來進口料件屬性認定問題。
嚴把固廢判別關口
本次修訂內容可以概括為:厘清“兩組關系”、明確“一個轉化條件”,修訂思路直指當前固體廢物判別工作的核心難點。第一組關系是“副產物”與“副產品”,第二組關系是“廢”與“舊”;一個轉化條件則是固體廢物轉化為“產品”需要滿足的具體判斷條件。
針對兩組關系,上述負責人介紹稱,《通則2025》明確了生產過程中伴隨目標產物產生的副產物判定為副產品的條件,解決了國內固體廢物管理中普遍存在的副產物判別難題。同時,就目前“喪失原有利用價值”判別不夠明確的問題,完善了“廢”與“舊”的判別規則,減少了對“舊而不廢”物質的誤判,促進合規的二手產品流通。
《通則2025》從三個方面嚴把“轉化關”:明確產物判斷適用的質量標準和生產過程污染控制要求,完善產物是否存在二次污染的判斷方法,以及明確“無效利用”和“超過市場需求”等情形的判別規則。
值得關注的是,《通則2025》多處提及“依據行業通行的標準”進行判斷。對此,上述負責人解釋,在固體廢物鑒別中,行業通行的標準實際上承擔了證明“該物質生產過程具有有效的質量控制”的功能,是產業界普遍認可的有效標準。
何為行業通行的標準?一是具有實際的質量控制意義,即該產物生產過程中的生產工藝環節和參數是根據該標準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控制的;二是被該產物生產企業普遍采用;三是被該產物的使用企業普遍認可,使用該產物的下游生產工藝和工藝參數也是根據該標準設計的。
助推“無廢城市”建設
《通則2025》為固體廢物科學管理和資源化利用提供了更加精準的判定依據。對行業而言,有利于規范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市場,推動資源化利用規范化、規模化、高值化;對企業而言,有助于從源頭優化工藝、減少廢物產生、探尋高值化利用路徑,實現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贏。同時,也為深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提供了精準施策工具。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指出,在全國開展“無廢城市”建設,明確到2027年“無廢城市”建設比例達到60%,到2035年實現全覆蓋。
“無廢”的核心是資源循環,但“變廢為寶”必須確保環境安全。《通則2025》為固體廢物資源化設置了明確的“轉化門檻”,也就是為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工業固廢協同處置等資源化路徑設立明確安全與質量門檻,確保“變廢為寶”過程低碳化、安全化,從而提升資源化產品的市場信任度和利用率。
今年初,生態環境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無廢城市”建設進展評價辦法(試行)》,明確從建設工作推進、固體廢物產生強度變化、重點領域建設進展及成效3個方面共18項指標對建設進展情況開展綜合評價。總體上看,“無廢城市”建設推進成效明顯,但參評城市仍不同程度存在固體廢物貯存量居高不下,累積量上升勢頭未得到扭轉等問題。
“我們將進一步采取措施推進深化'無廢城市'建設。”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司司長郭伊均表示,“包括指導有關城市因地制宜補齊短板弱項,著力提升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創新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渠道等,推動'無廢城市'由'建設'向'建成'過渡。”(記者 王林)
轉自:中國能源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