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嬰幼兒“口糧”安全 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相關管理辦法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07-13





      “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關系嬰幼兒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中華民族未來。近期,總局審議通過《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加強嬰配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保障嬰幼兒‘口糧’安全,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7月10日,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副司長耿欣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說道。


      市場監管總局特殊食品司司長周石平表示,為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以下稱“嬰配”)注冊管理,保障嬰幼兒健康,提升嬰幼兒配方乳粉品質、競爭力和美譽度,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市場監管總局組織修訂了《辦法》,經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2016年6月6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公布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具體來看,《辦法》共6章52條,對擬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的企業,從申請與注冊程序、標簽與說明書、監督管理、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了規定,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嚴格配方注冊,細化核查要求。明確需要開展現場核查的情形和要求,并強調現場核查需抽取動態生產的樣品進行檢驗;明確禁止變相分裝和8種不予注冊的情形。


      二是進一步規范標簽標識,維護消費者權益。明確產品名稱中有動物性來源字樣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來源應當全部來自該物種,并進一步細化標簽中禁止含有的內容。


      三是鼓勵研發創新,優化營商環境。鼓勵企業集團研發,對企業集團設有獨立研發機構的,允許控股子公司共享集團部分研發能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經企業集團充分評估后,集團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間均可配方調用;縮短辦理時限,將檢驗時限從三十個工作日壓縮到二十個工作日,補發證書時限從二十個工作日壓縮到十個工作日;增加電子證書的法律效力、取消注冊證書載明事項中的“法定代表人”事項。(記者 王文博)


      轉自: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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