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保障性住房體系之一,公租房是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無房戶、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安居問題的重要惠民工程。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6部門出臺《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租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主要包括房源管理、合同管理、資格復核、入戶走訪、退出管理、租金管理、信息公開、平臺監督等內容。
就此,記者采訪了省住建廳住房保障處處長林里,了解福建如何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規劃、建設、供應、監管”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據介紹,《管理辦法》實現了六大變化:信息化,公租房租后管理業務全部納入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統,實行在線監督管理;陽光化,實行年度資格復核在線審核和入戶走訪實地巡查,核查結果向社會公布;智慧化,在具備條件的公租房小區推廣安裝人臉識別等智慧安防系統;便民化,公租房租金在線繳交,自動生成發送租金賬單,實現網上辦、掌上辦;法治化,2022年,省住建廳組織編制印發了《福建省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公平化,建立常態化資格復核和入戶走訪機制,及時發現騰退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承租對象。
《管理辦法》明確優先解決困難家庭住房需求。要求常態化騰退的待分配房源,應當優先安排給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等低收入群體,以及優撫對象、孤老病殘等特殊住房困難群體。
從2021年起,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的指導支持和省紀委監委的監督推動下,由省住建廳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在全省開展公租房租后管理點題整治,重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資格、轉租出借等突出問題。
上述團隊對全省近20萬戶公租房在保對象開展了常態化資格復核和入戶走訪工作,有效治理不再符合承租資格、轉租出借等違規行為。數據顯示,2021年全省資格復核發現,因房產、資產、收入變化等不再符合承租資格4408戶,入戶走訪發現存在轉租、出借、房源空置等違規或不當行為1082戶;2022年,以上問題分別發現1906戶、425戶;2023年,分別發現1911戶、196戶;2024年(截至9月份),分別發現1722戶、0戶。
據介紹,省住建廳將公租房智慧政務服務和權力運行監督相結合,依托全國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統,基本實現從項目、房源到承租對象管理,從準入、使用到退出管理的“一網統管”。
為保障“一網統管”的順利運行,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統已與省政務數據平臺、省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以及相關職能部門業務數據系統對接,可實現自動采集、比對資格復核過程所需公安、民政、社保、不動產等業務數據的相關要件信息、結果信息,達到數據跨部門共享交換、業務協同辦理。
為了讓群眾享受更好的居住條件,《管理辦法》鼓勵各地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封閉式、單獨公租房小區,尊重承租對象權利的前提下實施智能化管理改造,推廣安裝“人臉識別”門禁管控系統等,提升公租房小區服務管理水平。此外,為提升公租房運營管理專業化、規范化水平,《管理辦法》支持各地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運營管理,將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事項,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記者 林霞)
轉自: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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