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近日下發通知,明確為鄉村振興提供資源要素支撐等10條措施,加快推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振興,建設美麗、文明、善治、殷實鄉村。
在完善保障機制為鄉村振興提供資源要素支撐方面,福建省提出三項舉措加強用地用林用海保障。
一是加強用地保障,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和舊村復墾,拓寬舊村復墾實施范圍,舊村復墾新增耕地形成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用于經營性房地產用地的耕地占補平衡;在生態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支持耕地后備資源豐富的地區有序推進土地整治增加耕地,補充耕地指標可在全省范圍內調劑,用于建設項目耕地占補平衡。二是加強用林保障,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項目,優先安排林地定額指標;對涉及鄉村振興戰略的項目用林,開通審批“綠色通道”,即到即審,允許缺件受理、限時補正,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三是加強用海保障,落實村集體養殖用海海域使用權,加快沿海各地村集體海域使用確權和發證工作;對新增的養殖用海,依托海洋產權交易服務平臺以招拍掛方式全面推進海域資源市場化出讓。(記者 齊培松)
轉自:中國國土資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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